莊翠雲:蕭美琴返台申請自用酒通關 符合相關規定 超過部分依法課稅

(圖/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奉調返國申請自用酒品通關,經審核符合相關規定,並沒有特權,所有駐外人員都循此程序,莊翠雲說,海關的通關查驗都會做,超過部分均應依法課稅。)
(圖/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奉調返國申請自用酒品通關,經審核符合相關規定,並沒有特權,所有駐外人員都循此程序,莊翠雲說,海關的通關查驗都會做,超過部分均應依法課稅。)

社群網站稱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要求關務署免私酒查驗。財政部長莊翠雲回應立委質詢時表示,蕭美琴奉調返國申請自用酒品通關,經審核符合相關規定,並沒有特權,所有駐外人員都循此程序,莊翠雲說,海關的通關查驗都會做,超過部分均應依法課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莊翠雲列席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政府官員必須依法行政,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他要求莊翠雲正式回應,蕭美琴返台申請自用酒通關,有沒有特權。莊翠雲表示,沒有特權,都是依照相關規定審核辦理。

莊翠雲指出,政府派駐到國外人員,譬如蕭美琴奉調回國,攜帶的自用物品,通關有相關辦法規定。不只是蕭美琴,所有駐外人員奉調回國都適用相同的程序和規定,譬如民國一一二年就有五十五位駐外人員回國時依程序辦理,並沒有任何不同。這部分沒有任何特權,都是依照相關規定審核辦理。

莊翠雲指出,蕭美琴此案,外交部事先已行文財政部,也附了相關清單,自用物品其中有酒的部分,依相關規定程序辦理,財政部也回文,符合相關規定。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蕭美琴此案,外交部和財政部處理效率之高,有無便利放行。莊翠雲重申,均依照相關規定,財政部也審核是否符合自用及數量是否合理。

賴士葆追問,除一公升免稅外,超過部分是否課稅,莊翠雲說,海關的通關查驗都要做,超過部分均應依法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