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雇主剋扣工資 申請破產難脫責

紐約市最低時薪將在今年12月31日再上調,加重小商家財務負擔。州勞工廳華裔調查員法蘭克‧景(Frank King)表示,許多華人雇主挨告未給最低工資或加班費後,以為申請破產就能脫責,但若惡意欠薪情節重大,將面臨起訴與坐牢。

法蘭克‧景指出,紐約市最低工資將逐步提至時薪15元,2018年以前,11人以上公司每年時薪增2元(目前11元);10人以下公司至2019年以前,每年增1.5元(目前10.5元)。至於餐飲業(包含飲料店)也要漲時薪,無小費店2018年要達15元(目前12元);有小費店漲較少,為10元(目前7.5元),11人以上店家期限為2018年,10人以下是2019年要達標。

「華人業主最常違反的勞工法,是未給最低時薪與加班費」。加班費時薪計算方式,目前紐約市10人以下公司是10.5元(最低工資)×1.5=15.75元;11人以上公司是11元×1.5=16.5元。若超過一天10小時的延長工時(spread of hours),雇主同樣須付加班費。

法蘭克‧景說,有的華人雇主挨告後,以為申請破產就可免責,但勞工廳會緊追不捨,包括申請凍結資產;情節嚴重者勞工廳甚至上報州檢察長。「如果被剋扣工資受害者眾多,或雇主太惡劣,例如時薪只給五元,州檢察長將以刑事罪起訴,雇主恐得坐牢。」目前雖只有不到5%的雇主因剋扣工資坐牢,但切莫以身試法。有關勞工權益或投訴詳情,可電郵:info.nysdol@labor.ny.gov,電話:(888)469-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