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凶手今被判賠1400萬 財產移轉家屬索賠無門

台北地院審理華山分屍案民事求償訴訟,今判兇手陳伯謙要賠死者父母共1401萬餘元,圖為北院行政庭長黃珮禎說明判決理由。(圖/中國時報黃捷攝)
台北地院審理華山分屍案民事求償訴訟,今判兇手陳伯謙要賠死者父母共1401萬餘元,圖為北院行政庭長黃珮禎說明判決理由。(圖/中國時報黃捷攝)

震驚社會的台北華山分屍案,涉案凶手陳伯謙一審判死刑,二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但上訴至最高法院後已撤銷發回,現由高院更一審中,至於慘遭性侵 殺害的死家屬向法院民事求償1400餘萬元,今由台北地方法院作成判決裁定陳柏謙需賠償1401萬6374元。

儘管民事判決陳伯謙需賠償家屬,但日前家屬委任律師出庭時即曾表示,陳伯謙業將不動產轉移,且家屬不知道被移轉給了誰,因此針對陳伯謙提出的假處分已被法院駁回,恐怕很難順利取得賠償金。

2018年6月間陳伯謙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他所經營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得逞後竟徒手勒殺高女,再進行分屍,犯行令人髮指。

一審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則認定陳伯謙是自首,主動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因而改判無期徒刑,但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10月間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中。

由於死者家屬領取台北地檢署核准的10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後,再向陳伯謙提告求償1400餘萬元,案經北院審理,今天上午法官正式判決陳柏謙應賠償高女父親659萬7561元、高女母親741萬8813元,合計1401萬6374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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