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大草原管理不週 監院糾正北市府

華山大草原管理不週 監院糾正北市府

台北市「華山大草原」去年發生駭人聽聞的殺人分屍案,衍生出當地部分活動涉及噪音、治安、違反公序良俗等問題,確沒有看到主管機關積極處理,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

監察院指出,台北市政府在場地管理上有3大違失,包括沒有依法事先收取保證金和保險證明,放任申請人在核准前就使用場地。活動期間接獲民眾檢舉活動違法失序達30多次,卻沒有採取積極的維安管理措施或勒令停止活動。案發的「野居草堂」小木屋並不是計劃書內的地上物,而且有違法營利情況,北市府也沒有追究違約責任,對於形同露營場地的違法夜宿行為也不聞不問,發生分屍案件後才倉促查報違建和拆除地上物。

監察院並且指出,申請場地的「野青眾」並不是經登記或例案核准的機構、法人或團體,不具有場地申請人的資格,北市府卻同意借用場地,顯然有明顯違失。分屍案發生後對失職官員也沒有切實檢討各層級主管和承辦者的權責,更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應該要切實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