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籍移工分屍女友「內臟沖馬桶」 判無期徒刑驅逐出境
菲律賓籍移工馬克(Mark)疑因同鄉女友蜜雀兒感情生變,去年七月發生口角後,以螺絲起子刺死她,再分屍將內臟切成小塊沖入馬桶,桃園地檢署依殺人等罪嫌將他起訴,桃園地院依法選任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認被告手段冷血、殘酷,昨依殺人罪判處馬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損壞屍體另判處四年六月徒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當時菲律賓籍女移工蜜雀兒在台工作多年,與同鄉男移工馬克交往約2年。去年7月17日晚間,兩人在蜜雀兒位於桃園市中壢區的租屋處發生爭吵,馬克疑因不滿蜜雀兒感情生變,將她掐暈,再以一字螺絲起子猛刺17下致死。
案發後,馬克將蜜雀兒的遺體拖進廁所分屍,把內臟取出切成小塊沖入馬桶,右小腿骨則棄置在垃圾子母車內。他還拿漂白水沖淋屍體,企圖湮滅證據。隔日蜜雀兒因未上班,雇主及仲介上門尋人,才發現此駭人命案。
警方獲報後逮捕馬克,並在其身上起出蜜雀兒的兩張提款卡。桃園地檢署複訊時,馬克坦承犯行,檢方聲押獲准,偵辦後依殺人、損壞屍體、竊盜等罪嫌將馬克起訴。
桃園地院選任國民法官審理此案,馬克在準備程序庭時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國民法官認為,馬克僅因感情糾紛,就剝奪被害人生命,犯行手段殘暴冷血,應予嚴厲非難。今依殺人罪判處馬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犯損壞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竊盜罪則判處有期徒刑4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