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司改決議 委員建議設監督委員會

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今天(12日)召開,上午進行第一階段綜合建言,由司改委員們登記發言,許多委員都關心司改決議後續能否落實。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張文貞建議仿照司改籌備委員會的形式,在總統府下設立監督落實委員會,除了監督推動進度,也為司法院及法務部擋來自政治的子彈。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12日召開總結會議,在綜合建言階段開放所有司改委員登記發言,說明自己的意見與看法。 多位司改委員最關心也最憂心的是各項司改決議能否落實。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張文貞在發言時表示,1999年司法改革的決議18年來一直無法落實,最大的困難就是在立法院遇到特定利益團體或立委選舉的政治考量,這次司改也有許多結論面臨修法或立法,她建議仿照司改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的形式,在總統府下設民間委員過半的監督落實委員會,任期2年,並由總統或副總統擔任召集人,監督司改結論的落實。張文貞:『(原音)我們需要一個受到民間信賴的、有公信力的、受到社會信賴的這些相關人士組成的監督委員會,能夠,用白話來講,替司法院或法務部擋子彈,擋選舉政治或常態政治、只為了選票利益的子彈,我想它在立法過程當中去凝聚民間共識、去凝聚說服的能力會比較好一點。』 不過,同是台大法律學院教授的林明昕態度比較保留。他認為國是會議較像是提供建言的會議,在民主法治架構下,還是要回歸到體制內落實,若在總統府設委員會,是否符合民主原則,還有討論的空間。他強調,如果要設立有關監督落實的單位,必須權責相符,不能成為太上政府。 另外,林明昕也認為台灣的司法已有進步,司改不是要搞革命、全部推翻重新來過,而是要往上提升,如此才能避免許多劍拔弩張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