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漆!監委:6軍團「國防巨輪」、「軍旅記憶」公共藝術 竟是中國製造

監察院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片)
監察院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片)

[Newtalk新聞] 監委范巽綠等3人今(22)日發佈新聞稿,針對公共藝術疑由少數代辦壟斷,監察院提案糾正文化部。其中,監委調查也指出,國防部陸軍六軍團指揮部龍山營區「國防巨輪」、「軍旅記憶」等都是自大陸廈門製造進口。明顯有違藝術創作價值,也無益公共藝術發展。

監委范巽綠、蘇麗瓊、林盛豐等三人表示,文化部長年對公共藝術疑遭少數特定代辦壟斷等不合理現象,未積極處理,有失主管機關立場。該部亦未積極覈實建置專家學者名單、將違規廠商及委員分別列入採購黑名單及除名、落實迴避及旋轉門條款;又一味以「皆未接獲相關檢舉或明確違法事證」、「已於各徵選方式簡章範本第20條皆訂有迴避條款」,消極回應,有嚴重違失。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13年1月11日通過3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文化部,並將具體檢舉案例函請法務部轉相關檢察機關辦理。

監委表示,公共藝術推動已25年,至110年為止,計完成2,455件設置案,作品數5,126件,設置總經費新臺幣99億2,810萬1,252元 。然無論是政策面或執行面均遭受各界諸多批評,例如在環境上製造出無數公共垃圾、造成環境視覺污染、少數團體壟斷、機關只為辦理而辦理、經費龐大過於浪費等。

糾正案文指出,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自87年施行以來,至今已歷經6次修正,相關程序規定益趨繁瑣, 惟興辦單位多半不諳公共藝術 ,也不耐繁雜的執行過程, 往往藉「行政代辦」之名,行「全部委辦」之實 。

據文化部統計, 100年至110年間,代辦案件共711案,自辦案件共806案,全部案件共1517案,代辦案件數占47.4% 。若以金額看, 同時期代辦設置經費43億9,459萬4,435元,自辦設置經費20億4,146萬0,586元,全部設置經費64億3,605萬5,021元,代辦案金額占68.284% 。

單就110年度看,公共藝術案共141案,就有84案委託代辦,且其中有58案集中在4家代辦,比率高達41%。部分代辦甚至與得標公司有重大異常關聯,疑似成為利益集團統籌與利益分配者。想要進入此領域的年輕藝術家,認為自己需要「靠行」才能拿到案子。此等弊端,連行政院政務委員都有所聞, 文化部始終未主動深究興辦機關何以「依法應辦理」,卻「難以辦理」的根本原因 。

監委還表示,預算規模龐大的國防部甚至任由各軍種自行向大陸地區進口「製品胚體」,完全失去設置公共藝術意義。監察院針對公共藝術推動多年以來的各項弊失,函請文化部檢討改進。

國防部陸軍六軍團指揮部龍山營區「國防巨輪」、「軍旅記憶」、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育勤營區「邁向勝利高峰」、航空特戰指揮部歸仁營區「護衛」等公共藝術,皆自大陸廈門製造進口。目前依經濟部107年11月14日函釋說明,若為國內銷售,其貨物出口價格得以貨品銷售價格替代,自大陸進口之「製品胚體」可視為國內製造, 惟公共藝術係藝術品,非可以一般「貨品」視之 ,更非「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大陸地區配合廠商甚至接受客製化訂單,此明顯有違藝術創作價值,也無益公共藝術發展。文化部允應研議具體作法,審慎研處「製品胚體」課題。

文化部於111年7月22日、9月2日與行政院張景森政務委員、9月28日與行政院李孟諺秘書長進行3次研商會議,政務委員轉達有接獲藝術家反映,部分公共藝術代辦單位疑似掌權,使執行小組及徵選小組成員名單具操作空間,並有向藝術家施壓之嫌,請文化部思考未來改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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