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詩萍》該修的不是罷免門檻,是朝野見獵心喜的腦袋!

蔡詩萍》該修的不是罷免門檻,是朝野見獵心喜的腦袋!
蔡詩萍》該修的不是罷免門檻,是朝野見獵心喜的腦袋!

【愛傳媒蔡詩萍專欄】陳柏惟被罷免後,藍綠突然都有一種「淡淡的哀愁」,因為,他們的確發現,「被罷免」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甚至,在某些選區,還挺容易的呢!

其實,罷免成功,是不是一件很爽的事?的確是的,對「想罷免那個人」的那群人來說,是很爽的。但,罷免成功,是不是一件「很正義」的事呢?這就要看,對誰而言了。

韓國瑜市長被罷免,綠營一片叫好,但藍營則感情複雜。陳柏惟立委被罷免,藍營大聲叫不信公義喚不回,但泛綠則普遍認為這是「輸不起的報復」!但,罷免一位直轄市長,罷免一位國會立委,畢竟,在台灣的民主政治裡,都不是「mission impossible」了,不是嗎?

面對陳柏惟的被罷免成功,主導國會,掌控行政的民進黨,突然湧現一股「檢討罷免門檻是否過低」的聲浪,令人不禁好奇:怎樣呢?又想給它改回去嗎?

當初,不就是綠營發動「割藍尾」,想罷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不成後,發現門檻太高,才在2016年,掌握國會後,修法成現在的:同意票須超過選區選舉人25%的嗎?

也是這四分之一的同意票門檻,才把韓國瑜給罷免掉的啊!那時,怎不見有綠營人士跳出來,喊「門檻太低」?如今,陳柏為被罷免,下一位被點名的,又是泛綠營的林昶佐,這時,才讓民進黨立委,覺得「有威脅感」嗎?

尷尬的是,以前嫌門檻高!?現在嫌門檻低?!那要修到多少,才算合理呢?

以現在的門檻,對照連續幾次罷免案,有成功的,有失敗的,可見,過高或太低,關鍵不在這「選舉人25%的同意門檻」,而是,選區的特性,被罷免人的特質,以及,師出有名與否,都是相互牽動的因素。

而且,也不能不承認,正因為,這門檻「具威脅性」,因此,幾次經驗下來,對政黨而言,對政治人物而言,也的確起了不少「監督的」、「震懾的」作用,所以才會出現:是不是要檢討門檻的聲浪!?

我雖然在陳柏惟被罷免後,寫了一篇評論,認為這種基於政黨色彩,選舉恩怨的罷免案,不值得鼓勵,也應該讓藍綠政黨彼此在「恐怖平衡」的前提下,收斂罷免的政治工具化。

但,我反對民進黨再次去修改罷免門檻!同樣,我也反對國民黨再次利用現在的罷免門檻去搞下一次的罷免案!我的理由很簡單:如果國民黨食髓知味,繼續這樣搞罷免,反彈的作用,必定會回頭,吞噬藍營!綠營會不搞你嗎?

如果,民進黨又利用國會優勢,再去修改門檻,必定要遭到民眾譏諷,要也是你民進黨,不要也是你民進黨,這種「權力的傲慢」一旦緊緊貼在民進黨身上,絕對不符合一個號稱民主又進步的政黨!

那,現在該怎麼辦呢?任何一種制度,既然已經兩次以上的修改了,就意味著,機制本身沒有所謂的完美,而要靠「人的尊重」「人的呵護」去完善它的運作。

這絕非唱高調,而是英美法系的普通法,經驗法則的一再證明,也是我們常說的,「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道理所在。罷免,絕不是民主的常態,選舉才是。

罷免只是補民主選舉之不足,是警惕當選人要隨時注意,選民不但握有最終不讓你連任,或,拉你政黨下台的權力,甚且,還可以透過罷免,讓當選人知道「人民才是主人」的真諦。

所以,罷免不能門檻過高,高到讓政治人揚起下巴,根本不怕你!但罷免,也不能太低,低到讓民選職位,連屁股還沒坐熱,就被罷免了!?

我認為,經驗證明,「25%的選區選舉人同意門檻」,基本上,具威脅性,卻也不致於很容易,就讓它維持下去吧!

重點應該是,朝野政黨都不該把罷免當武器,把罷免當對付政敵的手段,否則,罷免門檻高低多少,永遠都是「不確定的爭議」,因個案而改,又因個案而再改!這是民主政治的諷刺,也必然是政黨政治「浮躁化」、「躁進化」的危險訊息!

因為很關鍵,所以再說一次:罷免門檻不要再改了!但,朝野政黨的腦袋,倒是應該跨過「惡鬥門檻」,朝更有格調的競爭去較勁吧!

作者為知名作家

照片來源:作者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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