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團10問陳明文300萬哪裡來?

針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在高鐵列車遺留三○○萬現金案,除隔日對外召開記者會,說明是資助兒子到菲律賓賣珍奶、現金是從家裡帶出門之外,留下更多的疑點不見陳明文說清楚、講明白。立法國民黨團於昨(十)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十問陳明文,要求陳明文說明三○○萬元從何而來?同時呼籲民進黨主席桌榮泰,應以最高的道德標準處理陳明文三○○萬元現金案,而不是悶不吭聲,時代力量果斷開鍘高路.以用以正視聽的作法,值得民進黨中央參考。 總召曾銘宗質問,陳明文說這三○○萬元現金說是分次從銀行提領,請問從那一家銀行?那一個分行提領出來的?為何要分次提領?既然陳明文對外宣稱是分次提領,那到底是分六次、七次、八次還是分十次提領?會不會太麻煩了?為何要如此麻煩呢?外界相當好奇,為何要如此大費周章提領現金?此外,提領的時間是九月、八月還是七月?是否刻意分散提領?請陳明文公布明確日期。曾銘宗表示,外界好奇三○○萬元現金來源,既簡單又真實,有需要藉由檢調偵辦澄清嗎?會不會浪費司法資源?陳明文不要推說資料已移交檢調,不便對外說明,誠實才是最好的上策。 首席副書記長陳宜民質疑,這三○○萬元現金是從誰的帳戶領出來?是陳明文委員自己帳戶?太太的帳戶?還是其他人的帳戶領出來?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顯示,陳明文現金申報金額只有二七○萬元,太太名下有一千多萬現金,但這屬於其名下公司所有,換句話說,三○○萬現金怎麼來的呢?陳明文說這三○○萬元是分次從銀行提領,請問誰去提領?是你自己去提領?請助理去提領?還是其他人去提領?陳明文原本說三○○萬元是給兒子創業使用,三○○萬元遺失、領回事件曝光後,怎麼又說因為事情曝光,兒子就不創業呢?邏輯上根本說不過去。 陳宜民表示,在二○一四年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曾經因關說案向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自行處分,第七會期紀律委員會綠委佔有過半多數,因此呼籲民進黨團主動將陳明文移送紀律委員會調查,倘若民進黨團決意護航陳明文,國民黨團會在第八會期開議後提案,要求紀律委員會調查。此外,法務部政次蔡碧仲在九月四日搶在陳明文召開記者會前,替陳明文護航:「很多人都分次提領,不超過五十萬元,規避申報」等語被刊出,事後又改口說是媒體餐敘閒聊,不是正式記者會。陳宜民質疑,蔡碧仲根本是刻意找特定媒體導風向?這是暗示檢方辦案偵辦方向嗎?蔡碧仲越描越黑,有失立場,應該即刻下台。 立委林麗蟬指出,國人都想知道陳明文的三○○萬元,到底是從何而來?是薪資所得?有無依規定辦理財產申報?還是其它所得?三○○萬元對於大多數上班族來說,一輩子也未必賺得到,身為立法委員的陳明文,當然有義務要把三○○萬元的來源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