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推修電子簽章修正案 要求政院3年緩衝改為1年

立委葛如鈞(中)、吳宗憲(左)、徐巧芯(右)1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機關導入電子簽章。(郭吉銓攝)
立委葛如鈞(中)、吳宗憲(左)、徐巧芯(右)1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機關導入電子簽章。(郭吉銓攝)

為促進《電子簽章法》的修正與推廣,國民黨立法委葛如鈞1日於立法院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大膽擁抱電子簽章,支持國民黨立委共同提案的《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讓法律跟上科技腳步。葛也說,行政院昨通過修正草案,還要再授予3年緩衝。因此他與立委吳宗憲共同提案的版本特別強調,只給政府部門1年的緩衝期,全國民眾已等22年,不該讓民眾一等再等。

葛如鈞表示,《電子簽章法》自2002年施行以來,迄今已將近22年,在全球科技發展突猛進,人類歷經Nokia3310(2000)、黑莓機行動電话(2002)、第一代iPhone問世2007) ,到現在迎來了蘋果iPhone15(2023) ,甚至VisionPro(2024)很難想像有一部專法!橫跨科技轉變的22年,卻互古不變。

葛如鈞點出,由於現行電子簽章法中,對於電子簽章的定義不明、排除適用門檻過低,時至今日,傳統的纸本簽名仍然充斥日常生活,從辦護照健保卡到就醫、領包裹,紙本簽名無所不在。科技快速進步,智慧政府不該再只口號,因此我們要呼籲政府與執政黨,大膽擁抱電子簽章所帶來的便利性。

吳宗憲說,法律是上游沒設定好,沒有相關法律可循,對於民眾是很不便利的,從2002年撥接時代的法案,都沒有考慮行政如何優化,尤其是網路已是生活的一部分的時代,即便是現今新推出來的法案也跟不上科技變化,數位部擔負修改法案的責任,提出相關草案給行政院,但數位部卻沒有落實,像疫情時期政府提供安全環境要大家打疫苗,政府也應建構一個資訊安全的環境給大家,並強調電子簽章法22年未修正真是匪夷所思。

徐巧芯表示,數位時代來臨,數位比傳統的更加便利性,像是公部門辦公或服務民眾時,大部分服務需親簽,本人還要去現場去大排長龍證明親簽,若有數位簽章就可以遠端申請服務,並呼籲政府要做到讓數位簽章可推定為本人簽屬、申請的技術。政府部門應先推廣,以帶動民間私部門,帶法律通過,民眾習慣就會更具有便利性,並強調由公部門先行,如果連公家機關文件申請都不允許使用電子簽章,又怎麼讓一般民眾感受到數位簽章的便利性,怎麼推廣到民間。

凱鈿科技共同創辦人暨產品策略長蘇俊欽表示,台灣現行電子簽章的技術已經成熟,對於民眾害怕是否被盜用,現今電子簽到使用都有IP的紀錄,並且需要一次性密碼或是電子憑證,也可與視訊做搭配全程綠影,或是參考歐盟簽章劃定不同等級,以分類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