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案恢復退役上校子女教補費 「立法增加預算」擇期再審

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恢復退役上校子女教育補助,今送入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恢復退役上校子女教育補助,今送入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恢復退役上校子女教育補助,今送入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退輔會也予以支持。不過,綠委認為,若要增加預算支出,應經由行政院與退輔會溝通協調,因此此案經表決後,決議保留在委員會,擇期再審。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17年修法排除上校階以上,改發中校以下人員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費。國民黨立委對此提出修法,恢復退役上校階以上子女教育補助費,全案今送入委員會審查,綠委雖贊成照顧退除役官兵,但反對以立法方式增加預算支出,經表決後全案決議保留,擇期再審。

提出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報告提案理由時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項明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貢獻,應對其退役後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軍人負有保家衛國的責任,在役期間必須警戒待命留守演訓,負有高度服從和執行任務的義務。

翁曉玲說,軍人退役年齡比公務員更早,退役時尚屬青壯年,仍負有子女教養及家庭的經濟壓力,必須再就業,不是一般的公教人員生活可以相比擬,所以必須考量軍人服役特性以及對於國家有重大貢獻,從優給予相關補助措施。

翁曉玲指出,2017年之前,退役軍人子女教育補助是一視同仁,並無就軍階來做區分,但2017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法,將退役上校子女教育補助扣除,不符合憲法規定,對於軍人應予以照顧且應依平等原則。

翁曉玲認為,能夠晉升到上校階級,可以說是職業軍人的最高榮譽,對於有心服務軍旅的軍人,政府更應給予妥善保護,補助應一視同仁,故她提出修法,將子女教育補助費提升到法律位階。

退輔會提供的書面報告也指出,退輔會自2018年1月29日起,歷任主委均表達支持恢復上校階領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已6次報請行政院建議恢復,但均已考量軍公教衡平,仍維持現行規定辦理。

退輔會表示,推估恢復退伍上校階以上子女教育補助費,原一學年所需經費約8608萬9000元,扣除教育部補助3503萬5000元,就政府整體預算支出而言,僅需增加經費5105萬4000元。

退輔會指出,照顧榮民袍澤及眷屬減輕生活負擔責無旁貸,有鑑於上校階以上人員於國軍各部隊中均擔任重要職務,軍旅服役期間為國家奉獻心力,基於對其崇功報勳之肯定,支持恢復上校階以上領俸人員子女。並建議儘快恢復,以彰顯退除役官兵在軍旅服役期間對國家社會的肯定,並鼓舞國軍士氣。

不過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恢復發給退伍上校階以上人員補助,恐衍生援比問題,將衍生退休公教人員亦要求比照辦理,又如公教人員一體適用,因涉及地方政府負擔經費,應與其協商並列入影響評估。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也說,贊成照顧退除役官兵,但要用對的、合法的方法。如果要增加預算支出,應經由行政院溝通協調,不是立法機關單方面用立法要求編列,透過立法增加預算支出,明顯違背憲法、財政紀律法、預算法。因此建議草案先保留,讓退輔會跟行政院先行溝通。

因在場委員意見不一,國民黨立委、外委會召委馬文君宣布保留送院會處理,但綠委反對,在現場人數優勢下,表決後決議將草案保留,擇期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