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徐永明等人遭起訴 律師驚:麻煩大了

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資料照/趙雙傑攝)
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資料照/趙雙傑攝)

北地檢署今日上午以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罪名,正式起訴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前時力立委徐永明等5人,對此,知名律師直言,在太平洋流通前負責人李恆隆轉污點證人後,涉貪立委麻煩大了!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貪瀆案今偵結起訴,依貪汙等罪起訴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及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同為被告的立委陳唐山則獲不起訴處分。

對此,黃帝穎在臉書分析該案件走向,直言未來將面臨兩個重要問題。第一,立法院開議後是否續押立委的憲政問題,北檢起訴後,接下來羈押立委的壓力全到法院了!

黃帝穎表示,潛在的憲政問題是,如果法院認為仍有羈押立委的必要,但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院是否許可法院羈押現任立委?許可要不要經院會決議?或僅是院長行政職權?這將是司法與立法間權力分立的憲政問題!

黃帝穎再表示,第二,李恆隆轉污點證人涉貪立委麻煩大了!貪污案件在實務上之所以難定罪,因為行賄受賄雙方常有高度隱匿性,不容易被外界發現及證明。因此,證人保護法的設計,給了污點證人法律上的誘因。

黃帝穎指出,行賄者的身分是一般民眾,在貪污治罪條例的罪責上,比起受賄的公務員動輒七年以上、十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行賄者罪責輕非常多!這也提供檢察官策動行賄者轉污點證人的有利條件!

黃帝穎認為,立委集體涉貪案,立委常見辯稱收的錢是借款、政治獻金?都可能因為李恆隆轉為污點證人後,被一一破解!未來法庭攻防,在李轉污點證人後,涉貪立委可辯空間壓縮,被貪污定罪機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