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觀點】將侵犯領空的無人機擊落,其實是於法有據!

這兩天無人機飛抵小金門領空,讓守著前線的阿兵哥們有點手足無措,丟石頭的反應更成為大陸微博的熱搜話題。

其實,根據兩岸關係條例明訂的的非常清楚,明載著可逼其降落。

從飛到外島無人機型號分析,理論上應該是對岸的民間版,民眾的行為飛到外島可以在微博上刊登增加言論的關注和流量,主要的根據是軍方根本不需要動用如此低階無人機,使用衛星一樣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

而到現在解放軍方面都沒有正式表態,民間版無人機是合理的解釋。

至於無人機臨空怎麼處理,兩岸關係條例中載明的內容是可以「逼其降落」處理的方式非常淸楚,只是衛兵一時不知如何應變,自然反應就是拿起石頭抛擲驅趕。

軍方高層表示,明年起將配發無人機驅離設備,只是這樣的動作有點緩不濟急。

其實軍方可以緊急採購,無人機的干擾槍在一般的無人機專賣店𥚃就可以找到,或者就從現有機場所配備的干擾槍提撥即可。

據中時電子報的報導,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張競表示,現有法律就有指示該如何處理,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第四項「(大陸民用航空器)進入金門、馬祖、東引、烏坵等外島限制區域內,對該航空器實施辨證,並嚴密監視戒備。必要時,應予示警、強制驅離或逼其降落。」

所以依據第四款,外島守備部隊將其擊落是依法辦事,並無不當。

過去服役的經驗,一般的前線衛兵,通常會配有少量的實彈,只要哨所𥚃有明確的電話記錄下達,站崗的衛兵事實上是可以大膽用槍,還可以把擊落的無人機拿到手仔細分析研究,更可以用來打國際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