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剴剴」她發聲了! 劉若琳:檢察官要我順著回答 檢方:你又沒認罪
惡保母姊妹涉嫌虐死1歲「剴剴」,引發公憤,台北地院今天開庭調查是否適用國民參審,大批民眾湧入法庭內外旁聽聲援。主嫌姊姊劉彩萱沉默無語,妹妹劉若琳則在法庭發聲,抱怨檢方開庭時一直罵一直罵,還要她「順著回答」;檢方則嚴肅地說,劉若琳從頭到尾否認犯罪,如果是被強迫的,怎麼可能否認?
劉若琳稱沒律師遭攻擊,檢方:律師只有1次不在場
今天開庭時,法官詢問劉若琳,「你說,在檢察官的偵訊並非出於任意性,檢察官用什麼方法讓你無法自己表達?」
劉若琳描述,她在偵查庭時沒有聘律師,檢察官就用自己的想法攻擊她,她明明解釋「不是這樣」,很想要從頭說給檢察官聽,檢察官卻一直罵一直罵,「我那時候很無助,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我就跟檢察官說『時間有點久了,我想一下』,檢察官卻罵她說『你是在想怎麼脫罪吧?』檢察官卻一直講,而且只用自己的方式講。」
法官追問她,「檢察官要求你做怎樣的回答,還是檢察官不能接受你的回答?」
劉若琳低聲說,「檢察官要求我『順著回答』,我當下慌了,只能沉默,就是用『嗯』、『啊』這樣的回答。」她還回憶,檢察官當時對她說,「被告1」(隱匿)請律師也沒用,還不是坐在後面不能講話,「檢方有時只讓我回答『是』,她拿東西給我看,就說『是』,我忘記最後筆錄是怎麼記載的。」
劉若琳說,有次開庭,檢察官問她問題,她認為不是這樣子,檢察官就說,「你真的還要這樣回答?被告1(隱匿)前一次出庭,媒體就『掃射』他,你知道外面的『掃射』對你們的風評會有怎麼樣的影響嗎?」劉若琳嘆氣說,她有兩個未成年子女,她不想造成另一起悲劇,但檢察官講什麼,她真的聽不進去……
不過,公訴檢察官卻當庭打臉劉若琳的說法,檢方強調,劉若琳從頭到尾都否認犯罪,如果她是被強迫的,怎麼可能會否認犯罪?這不就代表供詞任意性不受影響嗎?檢察官的問題指向性是法律允許的範圍,辯方主張,檢察官有罵被告、打斷回答、表示憤怒,認為這樣迫使被告放棄委任律師,這是絕對不實在的。
檢方攤開紀錄,表示根據劉若琳的偵訊紀錄,唯獨只有今年3/22的偵查庭沒有委任律師陪同;檢方解釋,當天是因為律師自行解除委任,承辦檢察官還跟劉若琳說,可以等4個小時,讓劉若琳有時間趕快找律師,事實上,從3/28開始,劉若琳在偵訊時都有律師陪同,顯示檢察官確有積極協助她行使委任律師的權利。
供後具結、勘驗光碟,檢辯火線交鋒
劉若琳的委任律師為了釐清爭議,聲請法院勘驗檢察官偵訊光碟,又意外和檢方意見相反。
劉若琳的律師堅持應該勘驗,檢方雖然主張沒有證據證明不正訊問、筆錄登載不實,但這並非不准勘驗的理由。檢方則認為,這樣會讓合議庭提早接觸,有污染可能,而且進行勘驗將花費大量人力財力;訴訟代理人也反對,認為劉若琳又沒有自白犯罪,沒有必要勘驗,
眼見檢辯意見相持不下,辯方接著再開新戰場,強調檢方有許多證據都是「供後具結」,質疑檢方都是先用證人身分完成偵訊,才做具結擔保,違反法律程序。
劉彩萱的委任律師點出,證人應該採取「供前具結」原則,有疑問才能「供後具結」。不過,律師發現,檢察官在其中一名核心證人應訊的時候,對方的作證能力明明沒有疑問,但6次偵訊居然有4次「供後具結」,2次是「供前具結」,律師痛斥,檢察官簡直是違法取證、毫無標準、恣意而為。
律師認為,「供前具結」可以提供證人警戒心,檢察官怎麼會問核心證人幾個小時後才問「會說實話嗎?」律師據此主張,檢方偵訊具結筆錄沒有證據能力。
法官則詢問檢方為什麼這麼做?
檢方則強調,在某些特殊狀況下,證人的「供後具結」是被允許的,並沒有違反法律限制。檢方表示,劉彩萱和另外兩名證人有出現這狀況,劉彩萱對妹妹劉若琳涉案部分,檢方考量她說詞反覆,由於牽涉到她是否要負擔偽證罪的處罰,所以部分採取「供後具結」。
最後,法官則按照往例詢問劉彩萱姊妹是否有意願嘗試「修復式司法」,劉彩萱馬上透過委任律師表示「有意願,很希望可以修復!」劉若琳則喃喃地說,「我沒有打他,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辦!」劉若琳的律師見狀趕緊解圍說,劉若琳將做無罪答辯。
更多太報報導
「剴剴案」惡保母拒讓國民法官審! 律師團轟洩密貼標籤 檢方回嗆:你們在怕什麼?
惡保母姊妹涉虐死「剴剴」! 王薇君:希望判死刑
出招!惡保母姊妹涉虐死「剴剴」不認罪 聲請不行國民參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