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探討兒童人權 黃秋媖:育兒資源中心人力欠缺

圖:高雄市議會舉辦公聽會,針對虐童案探討高雄市兒童人權問題。(高市議會提供)
圖:高雄市議會舉辦公聽會,針對虐童案探討高雄市兒童人權問題。(高市議會提供)

近期虐童事件頻傳,不論北市剴剴案或林園區清水岩路女嬰棄屍案等,引發社會各界關注。高雄市議會於十六日舉辦「從虐童案探討今日高雄市兒童人權 」公聽會,認為目前制定法規與社工在業務執行有落差,市議員黃秋媖點出問題,直言「育兒資源中心人力欠缺」。

議員黃柏霖表示,兒童人權是人權的一部分,包括人身安全、普及的義務教育、醫療保障等,保障兒童免受身體、心理的虐待,針對近日大眾關切的兒虐案,應從現有的制度調整,建立處理機制的SOP。

議員黃秋媖認為,目前育兒資源中心人力欠缺,在高科技產業進駐高雄後將更加衝擊幼保行業,擁有幼保高學歷者不願投入此行業,希望社會局放寬條件,讓擁有高中職學歷願意從事幼保工作者,採取補足上課時數的方式,另薪資也應逐年調整,提升福利和待遇。

社會局說明,目前有建立一套防治機制,為減少兒童暴力事件發生,到社區裡面宣導,結合社區和里成立防暴小組,建立通報機制,還有培力宣講員,結合大樓協助通報,衛生局則有幼兒專責醫生制度,兒少保護醫療整合中心有兩處,對於協助兒童及早發現有幫助。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牧愛生命協會創辦人吳美麗指出,社會問題非常複雜,社工系大學四年四百小時的教育不足夠,需要有完整的機制幫助社工專業成長,非灌輸理論而是需要談論價值觀和生命經驗,此外,社工工時長薪資不佳也是需要正視的問題。

智圓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宗隆以虐童事件提出看法,如果發生在住家以外,家人比較容易發現,進而提起告訴,警檢和法院偵辦審理的機率比較高,也可產生嚇阻的效果,相對地若案件發生在住家的話,如果公部門沒有提出告訴,而傷害的人行為人通常都是親戚家人甚至父母等,公權力難以介入,建議主管機關在接獲虐童通報後,認定虐待有可能性,就要提起告訴,才有嚇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