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又監守自盜 土銀遭重罰300萬

工商時報【魏喬怡╱台北報導】 金管會6日公布最新裁罰案,土地銀行發生行員3年前盜領客戶存款80萬元,遭罰300萬元。金管會強調,土銀在102年7月時就己發生過行員挪用790萬元的情況,當時已開罰200萬元,這次不到10個月又再度發生,已屬累犯,土銀內稽內控明顯未加改善,因此加重處罰。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表示,土地銀行樹林分行今年2月遭客戶檢舉,其存款出現短缺80萬元,經銀行調查,是行員在2014年3到4月間,私自將存戶印鑑預先蓋於空白取款單及空白定期存款解約申請書預留使用,然後挪用客戶存款80餘萬元。 王立群進一步指出,土銀分行端未曾就存摺空白磁條的保管與使用、臨櫃變更行頁數交易等建立妥適內控制度,亦未就櫃員交易訂定檢核交易功能,以及監控查詢機制,存匯主管亦未能詳實覆核,明顯內稽內控有疏失,已經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並且構成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有礙健全經營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