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覆議背後有原因!政務委員林明昕說分明

行政院針對「國會改革法」提出覆議案,立法院將於21日進行投票表決。政務委員林明昕到Yahoo TV《齊有此理》,笑稱上任不到一個月,就要忙這樁大事。他坦言上任前就已有心理準備,因為他有法律專業背景,第一件事情就是要處理國會改革法。

▲林明昕說明國會質詢總統其實違憲。
▲林明昕說明國會質詢總統其實違憲。

林明昕針對目前國會改革法衍生出的問題,一條條詳細說明,包括總統如果到國會即問即答,其實已經違憲,因為總統不是直接向國會負責,是直接對人民,所以從法律、體系、憲法理論上都不合理。但違憲與否,不是行政院說了算,所以行政院才提出覆議,探討是否有違憲的可能。

由於程序上是由憲法法庭大法官做最後判定,這又引發各界不同看法。林明昕坦言,政治語言和法律觀點不同,所以法律人著眼的重點會有不同角度,並不代表藐視不同意見。林明昕詳細說明當中差異,像黃國昌說99.9%的人不會受到影響,則要看調查事項是什麼,但他覺得講的人可能本身也不清楚,但是只要違憲,不分程度輕重就是違憲。

林明昕強調,行政院提出覆議絕對不是找碴,更沒有要破壞朝野和諧。從法律觀點來看,覆議是溝通協商程序,如果覆議沒過,行政院可以選擇接受或申請釋憲。但對於接下來的憲政機關人事同意權,會先碰到考試院,再來大法官的缺額。但大法官缺額不妨礙釋憲,就請目前在任的大法官們處理。

▲林明昕強調行政院並不是要找立法院麻煩。
▲林明昕強調行政院並不是要找立法院麻煩。

林明昕也提到,藐視國會罪對官員、人民都有人權侵害的疑慮,所以必須深入研究是否需要大法官協助裁判。因為藐視國會罪的草案合併了太多不同草案,導致彼此間產生矛盾和衝突,像是以虛偽陳述為例,陳述者要先具結,明知故犯說謊者就要受罰。但草案中有些狀況要具結,有些又不用,還有的採用宣誓,根本不符台灣法規,內容實在過於粗糙。

現在外界聽得霧煞煞,就是因為不同階層的問題混為一談,像是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可能會妨礙到監察院行使監察權,有必要時又要請出大法官。所以林明昕這幾天到處說明,就是希望更多立委知道正確觀念,重新省思後再投下覆議案的票。

行政院提出覆議案並非頭一遭,只是蔡政府任內8年沒有,多數人才淡忘。林明昕疾呼大家冷靜思考,針對權力分立、人權保障去衡量,這也是兩院之間正式的溝通程序,絕對不是製造對立。如果覆議案被否決,接下來有可能出現立院提出行政院長不信任案、解散國會等狀況,林明昕用民主國家的角度看待此事,希望在良性溝通下取得共識,避免在衝突中使用非常手段。

▲林明昕希望立院能夠對覆議案做出正確判斷。
▲林明昕希望立院能夠對覆議案做出正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