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駁回王志安訴願!昔持觀光簽上節目...王「將正式起訴移民署」
中國媒體人王志安日前以觀光名義來台,卻登各式節目及專訪,其中《賀瓏夜夜秀》中的爭議言論更引來輿論批評。因簽證及工作問題,移民署後續處分王志安5年內不可用觀光名義入台,王為此提訴願;近日行政院駁回訴願,讓王志安昨(25)日在社群直呼,接下來要「正式起訴」移民署。
王志安昨日在社群貼出「行政院訴願決定書」,指出行政院駁回自己的訴願,維持原裁定,5年不得以觀光名義入台。對此,王志安表示,「接下來,我們要正式起訴中國(華)民國移民署了」。
王志安稱,這起訴訟一定不好打,因為明顯是民進黨對自己言論的報復,直稱自己遭指違規只是「政治裁定」,「所謂的違反兩岸人民管理條例,不過是藉口」。王志安稱自己不會放棄,將以訴訟親身體驗我國司法。
行政院訴願決定書內指出,王志安主張來台是無償受訪、談觀選心得,符合教育部字典針對觀光一詞包含「參觀他國的文物制度、政教習俗」之解釋;王志安認為,自身言行未逾越觀光目的,內政部的處分違反比例原則。
內政部則認為,中國人民來台須依據其來台目的,申請相符事由,並遵守相對應事由之規範,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相關規定皆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第2項載明。
內政部認為,王志安從事不符許可活動之事實「已足堪認定」,因此5年內不許可王來台從事觀光活動「於法並無違誤」。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表示,內政部未限制王志安言論自由,或直接規範其言論訊息、思想或觀點,僅是聚焦在王志安來台觀光活動期間,應邀參與節目、發表言論,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核無違誤,亦與比例原則無違,所訴實難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