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女墜樓前控性侵 前長官逆轉判3年半!法官批罔顧信任

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廖男3年6月徒刑。(資料照)
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廖男3年6月徒刑。(資料照)

新北市衛生局員工A女2020年7月3日墜樓身亡,她生前控訴遭物理治療所的廖姓前執行長權勢性侵,廖男坦承發生性關係,但稱彼此是男女朋友,一度獲檢方不起訴處分,經再議發回後全案逆轉,新北地院認定廖男罔顧A女對其的信任,藉故性侵A女,今(31日)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月徒刑。

A女生前在臉書發出長篇千字文,控訴生前遭前長官、某物理治療所廖姓執行長性侵,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一度以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A女父母不服聲請再議,去年新北檢重啟調查,改依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等罪起訴廖男。

法院審理發現,已婚的廖男於2017年某晚性侵A女,事後下跪道歉並希望2人交往,還說會與元配離婚,A女因此選擇息事寧人與其交往,希望先前發生的一切可因此補正彌平,但廖男遲遲沒有離婚,A女隨後離職,轉任新北市衛生局卻仍遭糾纏。

A女選擇與廖妻坦承這段不倫戀,卻被對方提告妨害家庭,讓A女倍受打擊,在社群軟體貼文闡述事件經過,又遭廖男提告妨害名譽。新北市衛生局因接獲匿名檢舉約詢A女,成為最後一根稻草,她在結束約談後於臉書公開留言「他宿醉強暴了我」,接著就發生墜樓事件。

然而廖男在偵查與庭審時,全盤否認強制性交罪嫌,表示「以上都不是事實」,認為兩人相處就像情侶。合議庭不採信其說法,依A女接受約詢時錄音譯文、A女前同事證述、A女臉書與IG貼文等證據,認定廖男確實罔顧A女對其長官身分的信任,藉故性侵A女,造成A女身心受創,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

A女家屬曾表示,廖男自案發後從未對他們說過一句道歉,更否認犯行,「身為家屬當然無法接受」,除了刑事訴訟外,也向新北市衛生局提起國賠,目前仍由衛生局審查中。

★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鏡新聞》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安心專線:1925(24小時)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更多《鏡新聞》報導
老屋倒塌3工人喪命「全無勞保」 老闆涉過失致死15萬交保
陳庭妮父重獲自由 遭管收7天火速繳清418萬欠稅
【獨家】成蘆大橋半夜「砰砰砰」 居民怨施工到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