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首公布細胞治療癌症情況 尚無法斷定療效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6日電)衛生福利部今天首度公布特定細胞治療癌症技術實施情況,以治療開始後病人平均存活時間初步分析,乳癌患者過半仍存活。衛福部強調,細胞治療僅是輔助療法,尚無法斷定療效。

細胞治療被視為癌症與重症的新希望,衛生福利部在民國107年9月6日修訂「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新增6項細胞治療技術項目,首次收納病人為108年5月。

衛福部醫事司今天首度公布特定細胞治療技術實施情況,據統計,截至111年12月31日,總收案人數為911人,扣除未接受治療人數272人,以及未完成完整療程人數101人,完成完整療程人數共538人。

醫事司司長劉越萍接受媒體電訪指出,因涵蓋各種癌症種類,細胞治療項目也有多種樣態,異質性非常高,且這些病人通常合併接受多種現行標準治療,所呈現病況會受到多重因素影響。

劉越萍指出,不同細胞治療項目,在第1期至第3期,與第4期實體癌的細胞治療技術效果,不具有顯著性差異,加上死因統計目前結果僅公布至110年底。這次公布主要以描述性資料,呈現110年底實體癌第4期細胞治療技術初步結果。

劉越萍表示,根據收案統計,實體癌第4期病人中,至少接受一劑細胞治療者平均年齡為58.3歲,年紀較輕,符合外界想像希望給民眾嘗試治療的權利。

據統計,以存活天數一般定義為「治療開始後病人的平均存活時間」初步分析,乳癌病人24人中,超過一半病人仍存活,存活天數中位數無法計算;大腸直腸癌病人56人,存活天數中位數677天;肝癌病人36人,存活天數中位數368天;胰臟癌病人19人,存活天數中位數344天。

劉越萍強調,「統計的每一個病人都是合併治療,不是只有細胞治療,效果有多重因素,並非單一因素影響」,細胞治療只是輔助治療,民眾可能會接受化療或標靶治療,細胞治療不是唯一影響因素。

此外,劉越萍解釋,一般研究設計要區分是否有效,會有實驗組及對照組,但細胞治療無法有對照組,只能自己跟自己比,難以斷定有療效。

(編輯:李亨山)1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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