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共列為「台獨頑固份子」!曹興誠提告中共2高官:恐嚇危安罪
中國國台辦於10月14日將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列為「台獨頑固份子」,並威脅採取「懲治措施」。對此,曹興誠今(11日)偕同律師開記者會,對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2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引起熱議。
上月14日,中國國台辦宣布將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列為「台獨頑固份子」,並威脅採取包括:限制出行、企業經營、監禁、殺害等「懲治措施」,還對外聲稱要「重拳出擊、嚴厲懲治」!對此,今(11日)曹興誠偕同律師開記者會,「控告中國國台辦主任宋濤、發言人陳斌華」指控2人違反我國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
記者會上曹興誠秀出我國綠色護照,表示「我是中華民國國民,我放棄新加坡國籍,拿回中華民國護照已經2年了」,並強調自己是正港台灣人,「我既然是中華民國國民,就有義務反對中共侵略!我要和中國國台辦打法律戰、更不排除從台灣打到國際」。
此外,曹興誠的律師也指出,陳斌華透過國台辦記者會傳播,讓曹興誠在台灣看到後感恐懼,就構成《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了,自己今日就會去台北地方法院遞自訴狀。曹興誠的律師也稱「據最高法院相關見解,台灣法院對這種案件是有管轄權的。如若未來宋濤、陳斌華沒有到案說明,就可以發布通緝」。
消息一出也引起熱議,不少網友表示,「有錢阿伯開心就好」、「笑死,大陸誰會鳥台灣刑法」、「怎麼不直接告習近平叛亂罪」、「對方連台灣身分證都沒有要怎麼通緝?」、「我看法院怎麼接這個球 曹是想搞當今朝廷嗎」、「麻煩曹董親自去大陸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