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詐賣保險 永達保險經紀人董事長獲判無罪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4日電)永達保險經紀人董事長吳文永等53人被控將人身保險包裝為優惠存款對外販售,遭檢察官起訴詐欺等罪,一審無罪。高院認為要保人都知悉購買的是保險,今天仍判吳文永等人無罪。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吳文永與其業務主管、業務員共53人,被控自民國91年間起,將多家保險公司推出的增額終身壽險業務,以行銷話術包裝為優惠存款帳戶,使要保人陷於錯誤,陸續繳納高額保費。

起訴還指控,吳文永等人印製「優惠存款專案」、「理財新法寶」等文宣資料,業務員名片則統一印製職稱為「理財部經理」、「理財部區經理」等,許多要保人因無力繳納續期保費,因而控告詐欺、常業詐欺。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吳文永等人無罪,案經檢察官上訴,高院認為,要保人均在要保書、保戶權益確認書上親自簽名,並指定保險金受益人,或甚至赴醫院作健康檢查,可知本案要保人均知悉所購買者為保險商品,並非優惠存款,應無混淆誤認的可能。

高院指出,一審已綜合全部證據判斷,判決吳文永等53人無罪,並無違誤,今天駁回檢察官的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高院表示,由於吳文永等人一、二審都獲判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除非判決適用法令牴觸憲法,或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判例,檢察官才能提起上訴。(編輯:方沛清)10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