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拍族上北捷露三點 檢方認定不算猥褻不起訴

去年9月份,網路知名裸拍論壇Beauty CLUB出現一組照片,是一名辣妹在台北捷運的月台、車廂內著輕薄衣衫,或是全裸一絲不掛拍攝,引起民眾一片嘩然,事後台北市刑大依妨害風化和媒介色情交易,將5名相關人移送法辦,但士林地檢署認為,照片雖然有露點,但不能挑起人的性慾,作出不起訴處分。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去年9月份,網路知名裸拍論壇Beauty CLUB出現一組照片,是一名辣妹在台北捷運的月台、車廂內著輕薄衣衫,或是全裸一絲不掛拍攝,引起民眾一片嘩然,事後台北市刑大依妨害風化和媒介色情交易,將5名相關人移送法辦,但士林地檢署認為,照片雖然有露點,但不能挑起人的性慾,最後裁定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該論壇只要申請會員就能進入瀏覽,論壇還分為「小聯盟」及「東、西區聯盟」,會員需上傳裸照才能提高權限,在特定區看到他人的發文和圖片,或每年繳交會員費也能提高權限。

引起爭議的這組照片則是名女子在捷運新莊線先嗇宮站的月台露出雙峰,之後再脫個精光露出三點,甚至還在車廂內大秀性感姿勢,當時車廂內還有其他乘客,台北市刑大認為照片已經違法,於是將網站內負責管理、經營、上傳照片的5名男女移送法辦,但未查出裸照當事人及拍攝者的真實身分。

經士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這組照片雖然露三點,但被攝者並未做出挑逗的動作,檢方還引述引述大法官釋字第617號,指出刑法中「猥褻是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並侵害性的道德感情」,因此裁定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