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拉雅族正名案 昔辱原民今爭正名︱黃仁:你們臉在哪裡?
【警政時報 朱珈瑩/新北報導】
憲法法庭13位大法官審理「西拉雅族」正名案前夕,新北市議員宋雨蓁、台中市議員黃仁、高雄市議員王義雄等來自全省的現任原民議員、新北市各族群領導人及原住民團體理事長今(26)日齊聚新北市議會召開「平埔族變平原,原住民被消滅」記者會,表達強烈反對通過「西拉雅族」正名並直接成為「平地原住民」乙案的立場。黃仁指出,西拉雅族高喊回復原住民身分,其實最重要的,就是利益。本案若翻案通過,將對現有原住民族群產生巨大不利益。
據了解,這起爭取正名的爭議有原告110人,主張他們是西拉雅族,祖先在日據時期設籍台南縣,當時的戶口調查簿文件,種族欄註記為「熟」、「平」。他們向台南戶政事務所申請平地原住民登記,經戶政事務所准予登記,但戶政事務所也說明內政部已經將資訊系統中原住民身分的[其他]欄位刪除,無法輸入戶役政資訊系統,請原告等自行向內政部請求開放。
原告向原住民族委員會申請認定為平地原住民。經原委會函覆認為,第三個要件,即所謂「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是指在政府准予登記期間(過去只有四次,分別在45、46、48、52年間),有申請登記為平地原住民,現在各公所都不能受理這樣的登記。即便光復前原來的戶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而且登記為「熟」,但只要沒有申請公所登記,就和原住民身分認定的規定不符。
訴願失敗後,原告等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訴願決定跟原委會拒絕認定的處分,一度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原委會應該做成認定原告是平地原住民的處分。憲法法庭表定下周二6月28日將開庭審理這起「西拉雅族」正名並直接成為「平地原住民」案,相關結果將衝擊全台16族近48萬名目前具原住民身分少數民族有關文化、語言、原鄉土地買賣等諸多權益保障的重大變動。
黃仁議員表示,今天全台原住民16族大家站出來堅決反對西拉雅族直接「成為」平地原住民,主要是希望十三名大法官能暫緩審理本件釋憲案,多聽聽並理解原住民族人的心聲與不滿。試問,自稱西拉雅的人數將近2萬人,其中,有多少人能夠講母語?又有幾個人熟悉自己的原住民歷史文化?在長達100年的時間內,西拉雅又辦過多少次原住民傳統祭儀?更直接的講,這將近2萬的西拉雅,有幾個人家中有原住民傳統文物、服飾?他們自己穿過幾次原住民傳統服飾?
黃仁議員說,是否為原住民,最重要的一點是「認同原住民身分,並以身為原住民住民為榮!」。但平埔族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在清朝以降,就拋棄了原住民族身份認知,選擇徹底漢化,一直到日據時代,被劃歸為「熟番」,直至中華民國,訂定原住民身分法,其中第2條規定原住民須於民國45、46、48、52年登記,才能恢復身分。
黃仁議員說,當時,採取原住民身分登記,其實,就是一種「身分認同選擇」,讓你自由選擇,是否要保持或拋棄原住民族身分?而且已經有高達4次的選擇登記機會。令人遺憾的是,現在所謂的西拉雅族人,他們的祖父輩當時都以身為原住民為恥,根本不願意前往登記,果斷的拋棄了原住民身分,並且對其他原住民族原住民,百般歧視嘲笑,現在又有何立場和臉面,高喊自己是原住民,要恢復原住民身分?
黃仁議員強調,現今所謂的西拉雅族人高喊回復原住民身分,其實最重要的,就是利益,並非認同原住民族歷史文化。如果比照日據時代,仍舊把平地原住民,劃分成生蕃及熟番,屬於熟番的西拉雅,無法享受原住民資源待遇,在無利可圖的情況下,請問目前高喊自己是西拉雅族的這群人,你們還願意擁有原住民的身分嗎?
黃仁議員表示,從情感上,原住民族人都尊重各族群的自我認同。但是,目前自稱西拉雅的將近2萬人中,有多少人能經得起社會檢視?真正的平地原住民,在過去近百年的時間裡,從清朝、日據一直到民國,受盡了這些西拉雅的歧視嘲弄及打壓,甚至,他們稱原住民為「死番仔」。現在,卻高喊自己是平地原住民,「讓我們情何以堪?」。
黃仁議員指出,西拉雅自稱是平埔族的一支,那平埔族尚未取得原住民身分的,還有十幾支,一但政府同意西拉雅是平地原住民,惡例一開,那以後其他這些大量的人口,勢必也會成為法律承認的平地原住民,且平埔族一支獨大,完全破壞平地原住民生態平衡,如果是較早期,定將爆發部落族群戰爭!台灣社會可以接受,國家的原住民政策,如此罔顧治國現實,僅以所謂的法律政治來考量嗎?
出席記者會的台北市議員李芳儒、李傅中武;桃園市議員林志強、簡志偉;新北市議員蘇錦雄、宋雨蓁議員;基隆市議員陳明建、宜蘭縣孫湯玉蕙議員及、高雄市議員王義雄以及布農族領導人李陳玉英等人也強調,儘管法律上已有對原住民提供諸多保障,但原鄉土地仍有借名買賣及低價承租等問題造成流失的現狀,一旦法律上承認西拉雅族的訴求,勢將成為此一問題最大的幫凶,期望13位大法官能聽到原本因弱勢好不容易經過百年爭取才獲得各項保障的原住民心聲,不希望因本案導致相關保障被排擠稀釋。
【都會區原住民籍議員、各族群領袖、地方族人聯合聲明】
6月28日平埔族釋憲案,都會區原住民籍議員及各族族群領袖、族人代表,堅決反對平埔族直接納入平地原住民族, 以下是我們的反對聲明及具體建議:
一、平埔加入平地原住民,將嚴重侵害現行法定原住民族群權益,讓我們真正滅絕
依行政院國情統計資訊,截至110年底,臺灣原住民人口數為58萬758人(平地原住民為27萬1,606人,山地原住民為30萬9,152人),其中又以阿美族人數最多,排灣族次之,泰雅族第三。由於原住民族文化、語言的特殊性,加上族人長期被迫接受漢化,各族群的語言文化及血統早已瀕臨滅絕的危機。但不管政權如何更迭,原住民各族族人、長輩依然堅守傳承,不讓語言文化滅失,才得以等到原住民權益被重視的現今,得以透過各項保護政策,讓各族語言文化順利延續,免於被打壓歧視。同時透過原住民族自行推選地方到中央民意代表席次,透過立法捍衛並保障原住民族的各項權益。
平埔族群長期大規模漢化通婚,早已喪失其文化語言特殊性,無從辨識與漢族群之差異,造成身分認定上與鑑定上的困難。如今以正名為由,要求納入平地原住民族群,在預算有限之下,結果必定排擠並阻礙現行法定原住民族之各項福利、語言文化教育發展,如:考試制度、公務員考試名額、升學優惠、公費留學、師資培訓…等;甚至因平埔族近百萬的眾多人數,在中央及地方皆能取得優勢參政席次,進而影響現行原民政策之制定、修改。百萬平埔族群將壟斷現行五十八萬原住民族好不容易爭取回來的各項資源、土地權利、國家事務參與及法案制定權益,現行原住民族將再度面臨滅絕斷根。
二、原鄉土地流失將更加嚴重,現行法定原住民族流離失所
原住民保留地之設計僅能原住民之間買賣,所有權人必須具備原住民身分,旨在防免有心人士操作買賣,讓原鄉土地大量流失。即便有法律保障,仍有借人頭買賣或低價長租之變相方式,讓原鄉土地真正為原住民所利用之比例仍低於非原民,而非原民租用原保地案例中不乏平埔族群參與。未來平埔族因納入平地原住民,當然取得原住民族身分及現行原住民族所享有之土地權益保障,即可合法取得所有權,並自由買賣給平埔族群…法律設置所欲保護的標的將不復存,原鄉土地也將急遽流失,嚴重影響原鄉族人及部落的權益。
三、自我認同不等於身分或權益之必然取得要件
世界各國對於該國公民身分之取得皆有要件及規定,自我認同僅為身分取得要件之一,通常還必須透過其他條件的滿足始能取得。台灣原住民族身分之取得,因牽涉其身分而被法律所保障之各種優惠措施,自然必須加以規定,以區分保護之對象,落實保障之完整。現行法定原住民族,因仍保有不同於漢族之傳統文化、語言、社會制度,具備稀少珍貴、瀕危等特性,立法者認為必須以法律加以保護之,故目前原住民族群認定之標準必須具有上述要件,始得納入成為原住民相關律保護對象,原住民個人身分之取得亦是如此。
四、平埔族之自我認同應受尊重及承認,國家亦投入大量資源助其復振文化
我們承認平埔族與台灣原住民之一,同屬南島語族系統,但因平埔族群多數已經失去語言文化,與漢民族經過四百多年的相互融合,幾乎看不到與漢族文化之差異,與現行原住民族法律所保護的對象或標的、要件相去甚遠。但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部及教育部仍有相應之行政措施,積極保障其復振語言及文化權益,並且浥注超過1億4,137萬元預算,涵括了語言、文化及歲時祭儀各項補助,例如村落文化發展及編撰族語教材。原住民族委員會更補助臺南市政府250萬興建「北頭洋聚落西拉雅族文化發展之綜合服務場所」,並透過平埔族群傳統建築保存與修復等計畫,營造民族生活環境。由此可見,即使從未正式取得法定原住民族身分,國家依據憲法及兩公約精神,仍致力於平埔族群之發展及保障。
五、平埔族群之保障應依據其族群特性另創設平埔族相關措施
綜上所述,平埔族群因與漢族通婚且高度與漢文化融合,其經濟發展、社經條件與漢民族無異,跟現行法定原住民族受歧視壓迫之歷史脈胳,以及現今社經地位與其他族群之巨大落差,顯有不同。因此我們建議平埔族群文化及各項發展之保障,可參照客家族群之政策,成立專屬事務委員會,制定平埔專屬法律保障之,切勿貿然且粗糙地將平埔族納入平地原住民族群,壓迫限縮現行法定原住民族群之資源權益,加速滅絕台灣僅存之原住民族文化。
小常識
世居台灣之原住民族在日治時期依漢化程度被區分為「生蕃(高砂)」及「熟蕃(平埔)」,其中「生蕃(高砂)」後裔即為今日法律承認之原住民族共有泰雅族、賽夏族、布農族、鄒族、邵族、排灣族、魯凱族、卑南族、阿美族、雅美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等16族。
依行政院國情統計資訊,截至110年底,台灣原住民人口數為58萬758人(平地原住民為27萬1,606人,山地原住民為30萬9,152人),其中又以阿美族人數最多,排灣族次之,泰雅族第三。高山原住民的部分,現今住在台灣高山地區和東部,有泰雅族、賽夏族、布農族、鄒族、魯凱族、排灣族、卑南族、阿美族、雅美族。
凡直轄市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之直轄市議員一人;超過一萬人者,每增加一萬人增一人。 直轄市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直轄市議員一人;超過一萬人者,每增加一萬人增一人。
原始新聞來源 西拉雅族正名案 昔辱原民今爭正名︱黃仁:你們臉在哪裡?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