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國際詐騙犯被遣送出境提審遭駁回 移民署:依法拒入遣返
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對象西班牙籍奧納德聲請提審,於22日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移民署表示尊重。移民署強調,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0條規定,禁止入國對象,應安排當日或最近班機出境。本案因我國駐外單位與歐盟司法機關溝通後,必須在最快時間將奧男遣送歐盟國家,即於20日遣送出境。
移民署指出,禁止奧男入國並遣送出國案,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另為告發部分,俟收到通知書後,移民署將協助同仁委任律師配合陳明案情。
據了解,移民署執行驅逐程序,奧納德在飛往德國前,委請律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提審,法院22日裁定駁回,另依職權告發移民署官員違反提審法規定,應交由檢察官另行偵辦。裁定指出,移民署人員收受提審票後,未在24小時內將奧納德解交法院,反讓他經安排出境至德國,違反提審法規定而應負刑事責任,應交由檢察官另行偵辦。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資料照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奧納德搭乘我國飛機於21日中午12時至下午1時許抵達德國,已由德國人員接走,移民署隨行人員並未隨行。因此,奧納德已經不在移民署隨行人員實力支配之下,奧納德所指受逮捕、拘禁之狀態已不存在,法院事實上無從提審或釋放他,本件聲請無提審實益,應予駁回。
據了解,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涉嫌在義大利犯下汽車租售詐騙案,受害人至少上千人,詐騙金額粗估至少高達10億元台幣,隨後潛逃出境,因此被義大利與西班牙列為國際通緝犯,而義大利檢方日前也研判奧納德目前人藏匿在台北。移民署本月14日獲悉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為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對象且藏匿在臺訊息後,除即向西班牙駐臺辦事處確認及查證案情外,亦同步積極掌握其行蹤,並於13日晚間通知奧男到案說明後,依其違反我國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要求奧男限期離境。
據外媒報導指出,奧納德在義大利成立公司,透過「假出租真轉賣」的方式,累計至少將1189輛汽車以非法手段賣給不知情的第三者,甚至還有車輛被銷往國外。義大利警方2020年獲報後,也當及查扣800輛汽車(約台幣4億元),而檢察官後續也對48歲的奧納德起訴,但奧納德卻人間蒸發,因此義大利與西班牙當局軍隊奧納德發出國際通緝,且藏匿在台灣台北,日前被移民署通知到案說明,並位法遣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