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察竹光運動中心營運與設備 邱臣遠宣布營運契約續約完成

新竹市北區的竹光國民運動中心,為竹市第二座國民運動中心,日前副市長邱臣遠代表市長高虹安率領教育處團隊,前往視察館內各項設施。該館B1停車場及一樓至三樓,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委託中國青年救國團經營,提供市民優質的運動環境。邱副市長於視察中正式宣布,市府已完成竹光國民運動中心營運契約續約。

新竹副市長邱臣遠與教育處代理處長張品珊共同視察竹光國民運動中心的營運環境,包括游泳池、羽球場、韻律教室等,並親自體驗TRX懸吊訓練課程裝備、健身房器材等,也嘗試了特別的科技運動「輕艇激流」,用實體獨木舟設備,結合科技數位大螢幕,將獨木舟運動遊戲化,大大增加趣味性與娛樂性,更能提升市民參加運動的意願。

新竹副市長邱臣遠表示,中國青年救國團此次續約,將對竹光國民運動中心投入超過四百萬元再投資金額,用於更新B1停車場設備、一樓游泳池設備及二樓體適能中心運動器材等,其中泳池設備更導入「安心泳-AI智能防溺系統」,運用AI技術提升泳池場域安全性,再加上市府年初已協助完成竹光國民運動中心停車塔平台修繕工程,解決過去電梯因豪大雨可能會造成電梯井機坑積水而暫停使用的問題,相信將能提供市民更安心優質的運動環境。

張代理處長表示,竹光國民運動中心每年向市府支付一百一十萬元的固定權利金,並按逐年度營業額收入百分之一收取營運權利金,市府與業者共創雙贏,也提供市民休閒運動的好去處。

教育處說明,竹光國民運動中心續約後,仍會保留全館的公益時段,契約規定營運團隊需每年至少辦理四千八百人次的免費公益課程與活動,提供六十五歲以上市民、年滿五十五歲原住民、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朋友參與使用,支援鄰近學校或游泳委員會辦理的游泳教學訓練課程,並且提供市府及所屬機關每年無償使用三十天辦理相關活動。

教育處補充,竹光國民運動中心營運契約將於一一三年九月二十日營運期滿,因中國青年救國團於市府每年度辦理之營運績效評估皆獲得優良成績,依契約規定向市府申請優先定約,以優良經營者身份接續營運下一個五年,市府與中國青年救國團亦於一一三年六月十九日再次簽訂營運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