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署開鍘! 年代旅遊遭勒令停業3個月

交通部長王國材15日表示,年代旅遊收錢出團卻未負起責任,一定會重罰。(圖:行政院提供)
交通部長王國材15日表示,年代旅遊收錢出團卻未負起責任,一定會重罰。(圖:行政院提供)

年代旅遊爆發與越南接待旅行社欠款爭議,波及292名台灣旅客,本月12日在越南富國島被丟包,行程一度受阻。交通部觀光署今(16)日下午做出行政裁罰,嚴懲年代旅遊,今天起勒令停業3個月,已報名旅客可退團或轉團。

年代旅遊原定今天還要再出一團16人赴富國島,觀光署調查發現,業者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依舊沒有付錢給越南地接社,下令禁止出團,避免再有丟包爭議,影響旅客約16人,隨後也公布對年代旅遊的處分,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勒令即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

觀光署說明如下:

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今年春節期間發生越南富國島事件影響旅客消費權益,觀光署分別於2月13日及15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該旅行社進行查處,發現該公司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且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該公司積欠團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且損害旅客權益。

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之情事發生及擴大,維護交易安全。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自即日(2月16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另該旅行社行為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刻正就該公司2月9日及10日出發之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各團違規情事。

有關該公司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已構成給付不能,原預訂於本(16)日以後出發之旅客,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

本案涉及消費爭議部分,包含已出發發生爭議之旅客或尚未出發之旅客,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品保協會已於2月15日開始接受申訴,申訴電話:(02)2599-5088,網址:https://www.travel.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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