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對街頭藝人是管理?還是輔導?

幾年沒到西門町,偶然到那走走,發現台北街頭非常有看頭;一走出人潮不斷的捷運西門站六號出口,馬上就有歌唱表演、豎琴彈奏、動感街舞、魔術雜耍與工藝創作等等的演出。這些街頭藝人身懷絕技,沒有三年功,難以在眾目之下表演三分鐘;有些人士不僅遊走台灣各電視綜藝節目、在對岸「春晚」等級節目或選秀節目中演出,甚至還遠赴歐、美進行表演。

筆者約5年多前到北京,猶記在「什剎海」(後海)與友人在那用餐,當地餐館一間連著一間達數十間之多,每間都有聘請歌者現場演唱;九月天傍晚時分,本應十分享受,但因歌者之間歌聲此起彼落,嚴重相互干擾,歌聲大到我與朋友間的談話都難以進行。而在日本東京,在新宿、池袋或上野車站外面,不時可見表演者拿著吉他、鍵盤琴與擴音箱在人來人往的街頭演唱,但沒過多久就會出現巡邏員警進行驅離。幾年前的北京與東京相較,當時的北京後海幾無管制,導致表演良莠不齊、互相干擾;而在東京,即便有街頭藝人的證照制度,但往往因街上人口密集,警方往往以將會造成街道行人通行不便為由而不許演出。這兩個世界大城不是「管制太過」再不然就是「管制不及」。

幾年前,有北市議員質疑街頭藝人的錄取率比「律師」還難考,有些項目錄取率甚至不到6%,認為嚴重剝奪「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這幾年來,不論在西門町、國父紀念館,還是在新光三越的香堤大道,這些地方乃是街頭藝人聚集的首要戰場,相互爭鳴、好不熱鬧、好有看頭。目前不到10%的錄取率,已有不少街頭藝人賺不到錢,往往還會洽詢文化局如何賺錢,故若再進一步開放,這個市場會不會遭到稀釋?或因濫竽充數而讓這個市場萎縮?

其實政府單位並沒有設定確切的錄取率,但若放寬標準,屆時,或許可能出現滿街都是同質性的表演,如果街頭到街尾都是扯鈴的表演,這樣人潮區多元熱鬧的景象能否繼續維持?不無疑問。

筆者與部分西門町街頭藝人聊過,西門町的表演空間是要登記分配的,但想在西門町表演的藝人總是多過於有限的表演空間,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三天捕魚、五天曬網的情形不少;不然就轉戰其他的表演空間與其他街頭藝人輪班表演。也因此,就在前些日子西門町的街頭藝人內鬨,互相檢舉違規事證,反讓警察機關與北市文化局困擾。

就台北市公部門的態度,其實算是溫和的,對於違規的街頭藝人往往先用軟性的輔導,促其演出依照規定辦理,不會動輒以記點、撤照的處分為之;而對於「無照」的街頭藝人,也多是以驅離的方式要求離開,以保障領有街頭藝人證照人士的演出;況且,對於乞討型表演,如簡單的口琴吹奏乞討小額打賞,這方面警方也未予取締或驅離。整體而言,政府對於街頭藝人柔性處理遠多於嚴格的取締手段。

但仍有幾個問題,有待公部門再深入討論與研究因應之道。首先,如何強化國際表演者的表演機會,大多數的國際街頭藝人,來到台灣的時間,未必能夠剛好碰上街頭藝人審議的指定時間;這些遊走國際各大城的街頭好手,全球表演暢通無阻,但卻在台灣面臨警方的驅離,可否讓這些國際好手,先寄他的表演DVD或Youtube連結,經審核若符水準通知來台檢驗身分與表演內容是否相符,符者即可領證。

再者,在如此嚴格的證照篩選下,有些表演者可能只是一時失常,距離合格取證的標準僅有一步之遙,這些高分落選者能否進入敗部復活機制,經1個月的練習再來審查是否取得證照資格。現行一年半載才一次街頭藝人審議的等待期間實在是太久了。

第三,美食與小吃是台灣本土重要的文化,關於製作美食的街頭藝人幾乎沒有,似乎怕與攤販混唯一談而沒有這方面的街頭藝人。美食的製作也可以是一種表演、也可以當作一場「秀」來欣賞,這方面端是主管單位如何去引導與觸發。

最後,台北街頭藝人的證照制度,若單以文化局的思維去看,確實已達到空間解嚴與街頭活化的目標;如若再加上觀光行銷局,放到外籍旅客的參考行程,並改善街頭表演的硬體空間(如雨棚等),相信可以帶給國際旅遊者更多元的「台式」享受。

上個月在西門町的屈臣氏廣場,有一個樂團進行演唱表演,並歡迎在場所有觀眾點歌。香港旅客在台北街頭聽到廣東語版的「海闊天空」現場演唱,這位台灣表演者唱到讓所有香港旅客駐足不走聆聽,甚至流下感動的眼淚,這是多元文化的台灣,更是令人感動的台北。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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