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貿易壁壘 無須到WTO

中國大陸宣布對台貿易壁壘調查結果,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回應指出,該調查有四大不合理,認為此作為屬國際間認定經濟脅迫,呼籲停止片面政治操弄,雙方應依WTO機制啟動協商解決。

然而,事實卻非如此,中國大陸與台灣分別在2001年12月與2002年1月加入WTO成為會員,依WTO「最惠國待遇原則」,兩岸應對任何國家或經濟體的貿易措施,必須立即且無條件適用於所有會員,不得對會員有較不利之歧視性待遇。

大陸依照WTO規定,對其他會員,包括台灣在內,採取了「最惠國待遇原則」,沒有任何歧視。然而,台灣當時雖然也對中國大陸開放許多產品進口,但還是對大陸單獨採取限制性措施;截至目前為止,台灣仍不准許大陸產品輸入項目達2460項,其中農產品1066項,工業產品1394項。

兩岸同為WTO會員,台灣已經開放全世界的產品進口,包括蘋果、櫻桃、奇異果等農產品,卻單獨限制大陸2460項產品進口,明顯違反WTO「最惠國待遇原則」,對大陸產品設置了「貿易壁壘」。

其實,這個問題非常容易解決,只要台灣主動宣布對同為WTO會員的中國大陸,比照其他會員,採取同等的「最惠國待遇」,也就是台灣怎麼對其他WTO會員,就怎麼對待中國大陸,不要有歧視性待遇,問題就解決了,完全操之在民進黨政府手中,根本不用到WTO協商。

過去民進黨政府遇到相關問題時,如水果被檢出有蟲,因應方式都是喊話到WTO控告!但這是可以透過兩岸協商解決的問題,卻被政治化操作上綱到WTO,導致問題根本無法處理,台灣企業因而受害。

針對此次貿易壁壘調查,大陸中止原本列入ECFA免關稅優惠的12項石化產品,包括丙烯、丁二烯等,這些產品有9項法定稅率2%、2項6.5%、1項10%。在恢復關稅後,這些產品的投資經營將會出現極大壓力,如果廠商自行吸收關稅成本,在當前國際經濟大環境不佳、利潤有時不到5%的情況下,自行吸收很可能賠本經營,難以長期走下去。

反過來說,如果轉嫁給買方、消費者,在售價增高的情況下,購買者很可能改向免稅的地區如日本、韓國購買,導致對台灣的訂單減少。

許多台灣企業到東南亞投資,就是為了享有零關稅與通關便捷優惠,他們原先深怕兩岸關係緊張,在台灣生產出口大陸要徵收高關稅,現在真的發生了,只有被迫出走。而這些產業出走後,對台灣經濟、就業、稅收、投資都會產生一定程度影響。

總之根據WTO規範,大陸對台進行貿易壁壘調查是師出有名,我方應依WTO規則給予大陸同等待遇才是,如果只會政治性操作,不思解決之方,受害的將是更多中小企業與農漁民,許多企業甚至會被迫出走,台灣經濟將很難永續發展。

(作者為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祕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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