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強制工作 今辯論是否違憲
為洗刷「詐騙王國」惡名,我國將電信詐欺納入組織犯罪嚴懲且要求強制工作3年,但不論情節輕重的規定,引發違憲爭議。司法院大法官今(12)日將在憲法法庭辯論後,擇期作成解釋,一旦遭宣告違憲,恐對檢警偵辦詐騙集團造成重大衝擊。
主謀車手都工作3年
大法官破天荒併案34件一同審理的強制工作聲請案,除有抗議天王柯賜海及多位民眾聲請外,最高法院及地方法院有多名法官,因審理類似案件,裁定停止審理後,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釋憲法官之一,已轉任律師的張淵森表示,目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及盜贓條例,都有強制工作的制度,他曾詢問多位被強制工作的被告,他們表示不是每個人都可學到一技之長,有些人只能摺紙蓮花及補漁網。目前強制工作地點,在台東泰源技訓所與高雄女子監獄等處。
張淵森說,監獄中有對受刑人開設技能訓練課程,讓受刑人在監獄執行的期間養成勞動習慣並學習技能,以重返社會,沒有必要再對受刑人施以強制工作;另立強制工作制度,形同變相延長刑期,應由法官在個案中把刑期提高。
律師稱變相延長刑期
至於最高法院聲請釋憲的案件,是電信詐欺案的主謀遭判刑3年8月定讞,但黃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打電話向大陸民眾詐騙,因技術不成熟,非但沒騙到錢且犯案3天就被逮,二審判刑1年4月,也要強制工作3年。
雖然2001年時,大法官曾對強制工作作成合憲解釋,但2019年修法加重電信詐欺部分,一律依組織犯罪強制工作3年,讓許多法官對於初犯年輕人判不下去。大法官也認為有必要進行憲法層次討論,決議12日下午2時在憲法法庭辯論。
今天辯論爭點是,法律所規定的強制工作,是否侵害人性尊嚴?或侵害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或違反一罪不二罰原則?法律所規定法院得為各該裁判的程序,是否違反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外界指出,一旦大法官作成部分違憲或全部違憲的解釋,法條立即失效或限期失效,都將對檢警打擊詐騙的「法寶」造成重大衝擊,是否會讓電信詐欺犯利用法律空窗期,捲土重來、大肆犯案,引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