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助理費案例多 潘懷宗遭褫奪公權5年

高虹安被控詐領助理費事件持續延燒中,但過去詐領助理補助費相關案件其實並不少,像是已遭解職的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就因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費超過333萬元,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還有前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也被控以丈夫的朋友及自己的朋友當人頭詐領補助費,金額估計有五百萬元。律師黃帝穎表示,若李姓男友真的不是人頭,高虹安必須拿出更客觀有力的證據,要不然很有可能得面臨牢獄之災

已遭解職的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費超過333萬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潘懷宗在第10屆到第13屆議員任期內,要求辦公室主任陳玉臺,找了姊姊、姪兒,以及兩位員工當人頭,提供銀行帳戶,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來支付服務處租金、水電,以及購買贊助里民活動禮品,共計不實申報333萬5835元,今年6月判處潘懷宗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應繳公庫50萬元,並褫奪公權5年。

潘懷宗認罪,並繳交犯罪所得,才免於入監服刑,律師黃帝穎呼籲高虹安,若有確切證據,就趕緊拿出來,小心成為「潘懷宗第二」。律師黃帝穎:「其實為什麼會說她不要變成潘懷宗第二,是因為她雖然這個李姓男友的這個60萬,沒有進她私人口袋,但是她是用來補足,如果說它是她的額度,所謂民眾黨的政治獻金的額度,她其實有某種程度也是把這個,有點像債務的移轉,是我本來應該我自己去募,或我自己去繳,我拿著公費去繳,如果是這樣的情節,其實也是一個不法的所得。」

台北市議員(社民)苗博雅:「其實過去在司法案件裡也是有出現,所以並不是說自願捐回給你,就一定沒問題,因為人頭跟共犯三七分,也是他自願捐的,但是重點是,你是用什麼名目把它從公費領出來的。」詐領助理補助費,前例並不少,還有前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她被控在任職議員及立委期間,用丈夫的朋友和自己的朋友,當人頭助理,詐領補助費,不法金額多達500萬元,偵訊期間陳賴素美坦承詐領,訊後以70萬元交保。(完整版請觀看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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