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官員掉包毒品長期盜賣 不法獲利1.68億!監察院彈劾3人

監察院今天(12/6)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航基站組長徐宿良多次利用該站管理漏洞,大量竊取該站毒品對外販售,該站詹孟霖另發生6.5公斤安非他命遺失、製作虛假公文掩飾之重大違失,該站副主任林聖智長期疏於對屬員之監督,未依規定落實扣案毒品保管,監委調查後認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5日通過3人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委王麗珍、葉宜津、郭文東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民國108年11月間,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發現6.5公斤安非他命遺失情事,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擴大追查,發現該站除詹孟霖一度遺失6.5公斤安非他命情事外,尚有徐宿良涉嫌長期竊取該站扣案毒品,並轉售謀利,而詹孟霖與徐宿良之共同主管林聖智,長期疏於監督,監察院於是通過3人之彈劾案。

監委提出彈劾理由如下。航基站扣押之芬鈉西泮(俗稱一粒眠)、愷他命遭徐宿良前後共9次抽換,利用機會將約3萬顆一粒眠錠劑攜出交給幫派分子,再以其他錠劑置回混充,不但破壞扣押物之安全,更使毒品外流,對外販售謀取鉅額利益。

監察院指出,徐宿良更8度將其自己或他人所承辦,存放在航基站之愷他命,以氯化鈉、醋酸鈉或檸檬酸等物質掉包抽換,再陸續透由幫派分子轉售,所得利益再與幫派分子朋分,預估其所獲不法利益高達新臺幣1億6,800萬餘元,嚴重破壞公務人員廉潔形象,重挫法務部調查局形象,毒品外流更殘害國人身心健康,使緝毒成果化為烏有。

此外,時任航基站副主任林聖智任職期間長期未依法務部調查局相關規定設置簿冊或登記表,成立檢查小組檢查扣押物保管情形,導致航基站扣押毒品之數量、調借、返還紀錄等事宜,管理極其鬆散且全無紀錄,顯示林聖智除未依法行政外,復未善盡對徐員的監督責任,機先防堵徐員之違失犯行。

最後,航基站調查官詹孟霖平時未妥慎保管扣押物,該案扣押之6.5公斤安非他命攜至法務部調查局進行鑑定純質淨重,詹孟霖在僅獲同事口頭同意後,即在製作函稿前將該毒品置於辦公室公共空間的塑膠箱上,並單方認為同事已收訖,並未確認同事確實點收,幾天之後才發現該毒品並未送至法務部調查局而遍尋不著。

監察院續只,然而,詹孟霖面對桃園地檢署數次詢問該案之辦理進度,為了掩過飾非,竟製作內容不實之函稿,使桃園地檢署誤認該毒品尚在鑑定中而簽結,而徐宿良與林聖智身為詹孟霖之主管,不但未妥善督導詹孟霖,明知詹孟霖製作之函稿內容不實卻仍予核章。

因此,3人始終未向上呈報6.5公斤安非他命遺失情事,直至109年2月19日,航基站清理積案達一定程度,徐宿良見紙包不住火,不得已才向主任吐露6.5公斤安非他命遺失情事,證實3人共同隱瞞6.5公斤安非他命遺失,影響刑案偵辦之正確性,違反行為時《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至第8條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監察院依《憲法》、《監察法》及《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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