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近6成民眾曾遭數位性暴力 不到4成被害人求助

衛福部今(16)日公布台灣首次數位及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並發布性影像處理中心自去(2023)年8月成立至今的受理案件狀況,也說明數位性暴力被害人遭遇的困境。

近6成曾遭數位性暴力 騷擾、羞辱與攻擊最常見

數位及網路性別暴力調查委託研究團隊,針對18至74歲民眾線上發放問卷,蒐集5030份有效樣本,發現曾遭受數位性暴力的1年盛行率(過去1年內曾有被害經驗)為47.4%,終生盛行率(15歲後至調查時曾有被害經驗)為59.4%。

調查指出,數位性別暴力樣態以「騷擾」終生盛行率48.5%最高,名列第2和第3的則是「羞辱與攻擊」26%及「跟蹤或肉搜」約22%。

從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的年齡來看,30至39歲終生盛行率7成最高、60歲以上雖已是被害比例最低的年齡層,仍有約4成曾經歷數位性別暴力,顯見數位性別暴力受害不分年齡。

性別與性傾向方面,非異性戀男性受害比例最高,其次依序是非異性戀女性、異性戀女性、異性戀男性。

遇創傷及舉證困境 6成數位性暴力被害者不求助

調查顯示,84.5%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認為自己身心受到影響,卻有高達6成被害人未求助,僅不到4成曾求助,其中以求助朋友、同學最多,向公部門求助的比例偏低。

輔大社工系助理教授陳怡青發現被害者求助過程中遭遇舉證上的困境,「找證據的方式,可能是透過看到他性影像、騷擾他的人,問說:『你可不可以幫我去某平台找到我的影像?』處境上非常難堪。」

陳怡青說,被害人發現受害時通常事發已久,網路影像擴散迅速,求助後冗長的行政流程對他們而言緩不濟急。

全芯創傷復原中心社工師林芮璿表示,性影像案件較傳統性侵害案件造成的傷害更恆久、與社會的斷裂強度及不信任感更強。「數位性暴力沒有直接侵害身體,不代表創傷症狀就會沒那麼嚴重。」

調查也特別指出,男同志遭遇數位性別暴力發生率高,卻常因對報警缺乏週遭的正面經驗分享、出櫃風險、不知如何求助、社會及周遭的人缺乏同理等因素,造成求助困境與障礙。

性影像處理中心已收1150件申訴 影像下架移除率達88.6%

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也公布自2023年8月成立至今年5月的受理案件統計,近1年來共受理1150件申訴、754名被害人;性影像散布者以網友62%最多,其次為伴侶16%。

性影像處理中心表示,經通知網路平台業者下架移除共1020件,下架移除率88.6%。Telegram和LINE等平台的移除率皆上升;被害人若加入性影像處理中心的防禦計畫,也可要求在Facebook、IG、Tiktok、Only Fans等國際平台要求影像下架。

衛福部呼籲,在數位性別暴力中沒有人是局外人,應支持被害人、鼓勵求助,發現非法情形要記錄證據並檢舉,杜絕性影像再次被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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