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託人辦門號!合約親自簽名 警認無詐欺
持續追蹤,其中一名申辦門號小額借款的張先生說,看到網路廣告,前往桃園一間通訊行,最後只拿到三千元繳通訊費,認為對方有詐欺嫌疑,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卻都說,自願拿證件辦門號,是你情我願,屬於民事糾紛,不算詐欺,律師說除非用詐術不當得利才違法,建議先門號停用,再去掛失身分證以及打去電信客服解約,免得遭詐騙集團利用,成為共犯!
遭民眾指控,辦理門號卻沒拿到小額貸款的,就是桃園這間通訊行,週日沒開門營業,投訴人說,他們都是在網路看到廣告,因為需要用錢,拿證件到這辦門號。
投訴人張姓男子:「沒有薪轉證明,所以就是要辦門號,然後跟他換手機,然後手機就可以抵押給當鋪這樣,他就可以借錢給我們。」
明明成功辦理門號,事後卻只拿到繳交電話費的三千元,往後得繼續繳門號,手機和SIM卡卻都沒拿到,民眾覺得可能受騙,但轄區派出所員警卻說,自願把證件交給人簽合約,看不出有什麼違法,被害人於是組成自救會,成員超過十人,打算團結起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警方vs.通訊行員工:「所以你把卡扣下來,是要養卡對不對。」
過去,警方就曾發現詐騙集團,勾結通訊行,利用來台自由型的旅客辦手機門號時,盜用被害人資料,多申請門號,在提供給車手使用,全台至少有七家通訊行涉案,獲利上千萬。實務上,律師說,申請門號的通訊行,比較常見的是偽造文書。
律師陳克譽:「那因為現在很多的電信公司,他會要求說你辦門號的時候,是要本人親自簽名,但如果你委託他代理去,但是他沒有讓你親自簽名確認的話,只是拿一個代理委託書的話,有可能這個人會構成刑法上,我們講的偽造文書的犯罪。」
萬一沒拿到SIM卡,民眾記得去門號停用,避免門號被詐騙集團使用,或是被小額盜刷,也要去掛失身分證,免得淪為人頭,再撥電話跟電信客服談解約。警方提醒,辦門號拿現金,經常的詐騙話術是『簽名就能拿錢』、『不用繳電話費』、以及『絕對合法』,想借錢還是透過正常管道,免得錢沒拿到,反而惹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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