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漁 琉球漁會:盼政府通知漁船回沖之鳥作業

護漁 琉球漁會:盼政府通知漁船回沖之鳥作業

我國籍漁船「東聖吉16號」上個月在沖之鳥附近海域作業時,潘姓船長遭到日本公務船無理扣押,海巡署「巡護九號」以及農委會的「漁訓貳號」前天(1日)出發前往沖之鳥礁附近公海護漁。屏東琉球區漁會表示,我漁船現在已經不敢在沖之鳥礁200海浬之內的海域作業,希望巡護船到達沖之鳥護漁時,漁業署能夠透過漁業電台向漁船廣播,通知漁船回到沖之鳥海域捕漁,這樣護漁才有意義。

(溫蘭魁報導)

在家屬付了一百七十多萬的保證金後,「東聖吉16號」潘姓船長隨後獲得釋放,但,因為船上漁具已經流失,漁船只好提前結束作業返航,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表示,如果天候跟海象良好,預計這個月5號「東聖吉16號」就可以回到小琉球。

漁業署表示,沖之鳥海域是台灣傳統捕漁的海域,包括蘇澳、琉球以及東港三大漁會,每年大約有一、兩百艘的漁船前往作業,主要是捕撈旗魚、鮪魚以及鬼頭刀。

海巡署「巡護九號」和農委會的「漁訓貳號」前天(1日)已經出發前往沖之鳥礁附近公海執行巡護任務,預計五天左右可以抵達沖之鳥海域,對此,蔡寶興總幹事表示,「東聖吉16號」事件後,我漁船已經都退到200海浬外,不敢在沖之鳥礁200海浬之內的海域作業,希望巡護船到達沖之鳥海域護漁時,漁業署能夠透過漁業電台向漁船廣播,讓漁船回到沖之鳥海域捕漁「政府...你應該...漁業署也好,透過管道,漁業電台廣播,你政府要護漁,這是安全海域,你們可以回來捕漁,這樣護漁才有意義,不然,護漁沒有漁船在那邊,你護什麼漁?」

(資料照片:溫蘭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