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性脫勾「手術」!變更法定性別 衛福部決議免摘除性器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男變女、女變男,未來變更法定性別,不一定得動變性手術!衛生福利部召開「性別變更登記認定要件研商會議」做出最新決議,認同性別變更登記不需醫療認定要件,換句話說,無需進行摘除現有性器官的外科手術。這項決議將會呈給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相關配套措施由內政部邀請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再做討論。

這項決議一出,雖然未立即取消變更法定性別登記的強制器官摘除手術和精神評估規定,但包括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台灣綠色酷兒協會、綠黨性別支黨部、台灣人權促進會和施明德文化基金會等民間團體隨即發出聯合新聞稿,直指這已是性別人權史上的一大步。

原來依據國內現行法規,有意變更法定性別者,必須先經過2名精神科醫師鑑定,並進行摘除現有性器官的外科手術,才能變更性別。相關規定一直被性別團體批評為忽略了當事人對身體的自主權、經濟能力弱勢無力負擔手術者、特殊生理狀況無法承擔手術風險或後遺症者,更令欲變更法定性別者喪失生育能力。

主張廢除「精神科醫師認定」及「強制摘除器官手術」的相關規定,性別團體近年來訴求不斷,卻屢遭主管機關的內政部打回票,並以法定性別變更涉及生理性別的認定為由,將認定要件推給衛福部來研擬。

衛福部9日正式邀集有關醫事主管機關、專家、民間團體代表召開「性別變更登記認定要件研商會議」,經討論會商後,主持會議的衛福部心理健康及口腔保健司司長陳快樂最後裁示決議,性別變更登記不需醫療認定要件,等於宣示變性與變性手術正式脫勾。

這項決議將會呈給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由該委員會監督內政部邀請有關部門、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就相關配套措施再做討論。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創辦人吳芷儀表示,很感謝衛福部做出如此開明、重視性別人權、符合兩公約精神的決議,未來民間相關團體也將持續就此議題與內政部等有關單位,共同研擬相關配套、督促其進度與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