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擬修法 張麗善盼提高縣市政府分配比例

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擬規劃修法,張麗善縣長表示特別犧牲應特別補償,保障地方權益及發展。(圖:縣府提供)
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擬規劃修法,張麗善縣長表示特別犧牲應特別補償,保障地方權益及發展。(圖:縣府提供)

▲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擬規劃修法,張麗善縣長表示特別犧牲應特別補償,保障地方權益及發展。(圖:縣府提供)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六月五日將排審《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雲林縣長張麗善六月二日表示,現行稅收分配集中在中央、六都,明顯背離統籌分配稅款肩負「濟弱扶貧,調劑地方財政盈虛」的功能,希望中央能提高縣市政府分配比例,加速地方建設。

縣長張麗善指出,雲林縣一一一年度繳稅七百二十一億元,為全國非六都第四名,但是透過目前統籌分配款制度,分配回來的稅款只有十分之一,對雲林縣發展極度不公平,建議「所得稅」及「營業稅」等稅收,應提高分配比例納入統籌分配稅款以擴大各縣市財源,確實把餅做大。

張麗善縣長說,雲林縣配合國家重大經濟政策,承擔石化產業之特別犠牲,應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十五條之一第二項,獲得合理財政專款補償。同時也建議中央應納入「平均家戶可支配所得」為分配之逆指標,以平衡區域發展。

張麗善縣長表示,國土計畫法對於各縣市農業用地規定顯然不甚公平,台北市並無任何農地、新北市僅六千公頃,而雲林縣需提供六十六%陸域面積做為農業用地(農一+農二)使用,總面積達八萬七千多公頃,成為全國糧倉,爰「農林漁牧產值」亦應納入分配指標。

此外,國土計畫法除了規範大量農業用地,若違法使用罰則不但限制了農民對於土地的使用方式,也等同限制人民的財產處分權利,對於是否「對地補償」及對農民其他相關補助「農業權」之「特別犧牲.特別補償」問題及如何協助農民產製儲銷等,均應透過財劃法之修正予以正視及保障,以維國家糧食安全。

看更多相關新聞
財劃法修法本周審查 綠主張先開公聽會藍質疑意在阻擋
藍白擬修財劃法 民進黨團:不宜為政治目的,讓「地方包圍中央」
藍白聯手修財劃法?柯文哲:綠在野也主張要修 別雙標
財政部:縣市實拿經費 比預算多
學者:錢下放 地方依賴心態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