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改方案出爐 大幅調高綜所稅扣除額
記者 方凡 報導
從5月等到9月,財政部終於在今(1)天提出稅改方案,所得稅出現中有大修正。其中,個人綜所稅的標準扣除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均大幅調高,而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從17%,調高至20%,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所稅的部分,則是大減一半只加徵5%。至於綜所稅中的股利所得課稅方式,財政部無法決定,提出甲案及乙案開放參與,最後由行政院視社會大眾接受程度來決定版本,再送立法院審議。
受薪階級開心的是,稅改方案提高個人綜所稅中的標準扣除額,從9萬提高到11萬,約517萬戶受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12.8萬,提高至18萬,分別約有542萬戶及62萬戶受惠,但免稅額仍維持8.8萬元。
同時,財政部廢了富人稅,現行所得稅率級距有6級,所得淨額1千萬以上,適用所得稅率最高級稅率級距45%的富人稅率等級,待修法通過後,綜所稅率級距由45%降為40%。取消富人稅,稅收損失79億,標扣額提高至11萬,稅收損失61億,薪資扣除額提高至18萬,稅收則損失180億。
在營所稅的部分,將自現行的17%提高至20%,現行17%的稅率較其他國家偏低,像是韓國22%,日本23.4%,中國大陸25%,美國35%,提高後還可保有競爭力,搭配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率降5%,也可減少公司藉由保留盈餘為高所得股東,規避稅負誘因,維持股利發放中性。
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日前才呼籲政府,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所稅的規定,財政部的稅改就立刻回應。財政部長許虞哲澄清,只是時間點剛好,其實業界早有呼聲,希望取消保留盈餘加徵營所稅的規定,這次配合營業稅率調高所增加的稅收,可彌補降稅帶來的稅收損失。
營所稅由17%調高至20%,稅收增加654億,但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率降為5%,稅收損失328億,再加上獨資合夥組織不課營所稅,稅損61億之後,營所稅的改變,將增加265億的稅收。不過,營所稅增加的稅收,將彌補綜所稅的稅損255億。整體而言,政府的稅收沒增沒減。
比較複雜的部分,為開放參與的股利課稅方式,國內自然人的股利所得,課稅方案有二,甲案是獲配股利金額的37%免稅,剩下的67%作為當年度所得,併入綜所稅課徵。而乙案為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或是單一稅率分開計稅,兩者二擇一。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的方案,是將獲配股利併入綜所稅所得總額課稅,並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上限為8萬元;或是獲配股利按26%的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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