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新青安貸款對象為自住 與投機炒房者大不同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4日電)報載新青安房貸上路1年,買賣移轉棟數增10萬棟。財政部今天表示,此說法是將買賣移轉棟數與青安貸款機制進行不當連結、混為一談,並強調新青安貸款對象為自住者,與投機炒房者大不相同。
央行啟動升息循環後,房貸利率衝破2%大關,為減輕民眾購屋負擔,財政部轄下8大行庫的青安貸款,自去年8月1日起放寬各項條件,即外界所稱「新青安」。
新青安方案在利率方面,目前公股行庫與內政部住宅基金合計補貼2碼(0.5個百分點)至民國115年7月31日止;另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新台幣1000萬元、貸款年限延長至40年,寬限期延長至5年等。
財政部今天表示,媒體報導112年8月實施新青安房屋貸款後,12個月買賣移轉棟數35.3萬棟,與前次、即105年1月青安房貸調整額度方案相較,年交易多出10萬餘棟;上述說法是將買賣移轉棟數與青安貸款機制進行不當連結,混為一談。
財政部指出,新青安貸款自112年8月至113年7月,已累計協助7.3萬戶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
財政部表示,據統計,青安貸款自99年開辦以來至113年7月底,現有貸款餘額的逾放比率僅0.04%,且貸款對象絕大部分為自住需求,與投機炒房者大不相同;且自開辦以來截至113年7月底,貸款餘額占整體購置住宅貸款餘額比率僅9.92%。
財政部強調,青安貸款自99年底推動迄今,已協助41萬餘戶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安居,充分發揮政策協助目的,立意良善不容抹煞,對少數不當使用新青安貸款的借戶投機行為,已督導公股銀行加強稽查並嚴格查處,以杜絕未符購屋自住目的的案件,確保政府資源使用公平性,兼顧整體房市健全發展。(編輯:林克倫)11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