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罪證確鑿 鄭文燦遭起訴求刑12年
【記者黃緒生/陳金寶 桃園-台北連線報導】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被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27日偵結指出,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及共犯等共11人,檢方並建請重判有期徒刑12年。
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2度被交保,歷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抗告、台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桃園地方法院7月11日第3度開羈押庭,法官裁定收押禁見。2024/08/27
鄭文燦否認犯行毫無悔意 檢求處重刑
【記者黃緒生桃園報導】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污案,桃園地檢署27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考量他且賄款高達500萬元,建請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
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歷經2度交保,7月11日被裁定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27日召開偵結記者會,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罪、非公務員對公務員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詐欺取財罪、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包含鄭文燦在內共11名共犯。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台塑企業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台塑企業總管理處前執行副總經理侯水文、林口工五重劃區建廠管理委員會前主任委員廖俊松合資成立「鴻展公司」,並於民國105年間取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9.12公頃土地約63.05%所有權人的自辦市地重劃同意書。
起訴書表示,為藉「自辦市地重劃」取得能變賣獲利的「抵費地」,得先讓此處「農業區」土地的使用分區變更為「產業專用區」用地,才能與華亞科技園區相連擴大開發;「抵費地」面積約1.78公頃,若開發完成,可獲利益約新台幣24億2190萬元。
起訴書說,廖俊松等人為此找上時任桃園市長的鄭文燦,希望由桃市府協助土地變更,剛好當時台灣美光晶圓科技公司有意在此工業區設廠,可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的「亞洲.矽谷推動方案」結合,楊兆麟等人即以符合「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為由請鄭文燦幫忙。
起訴書直言,鄭文燦在105年12月13日起多次在桃市府召集會議,並指示桃園市經濟發展局向行政院爭取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再由桃園市都市發展局辦理個案變更,但因美光公司在106年6月間確定無設廠需求,侯水文、楊兆麟因此與鄭文燦餐敘請託此土地變更開發案,席間並表示「不會失禮」。
起訴書指出,鄭文燦因此在106年9月7日在桃市府召開「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會議」,並找廖俊松等人出席發表意見,即便有公務員提醒此案有疑義,但鄭文燦仍依廖俊松等人的訴求完成裁示。
起訴書認為,楊兆麟等人確定鄭文燦有協助後,指派廖俊松等人在106年9月14日晚間到鄭文燦官邸,涉將裝有新台幣500萬元現金的黑色手提袋當著鄭文燦面前放置在會客室茶桌下,並以手勢比「5」,鄭文燦則以台語回覆「知、知、知」。
起訴書指出,鄭文燦收賄後即在106年10月3日簽核決行發文,經發局因此發函向行政院提報申請此件土地變更開發案准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等,鄭文燦則在數日後以電話向廖俊松告知「國發會我講好了」等語。
起訴書表示,鄭文燦後來發現廖俊松電話被監聽,因此在107年間此案後續的土地開發市府會議上轉變支持態度,並透過廖俊松的兒子告知廖俊松被監聽,並涉於107年5月21日至廖俊松的兒子住處親取政治獻金600萬元。
起訴書指出,後續因此案延宕,侯水文要求廖俊松了解鄭文燦涉拿錢不辦事的原因,廖俊松因此指派兒子探詢進度,鄭文燦因擔心東窗事發、決意還款,因此在107年8月13日將廖俊松的兒子約到市長官邸,返還賄款500萬元及政治獻金600萬元。
起訴書表示,鄭文燦在偵查時辯稱黑色手提袋是被「丟包」在官邸,不知袋內裝有500萬元現金,但廖俊松指稱當時交付的現金是每10萬元為1紮、以銀行九分紙鈔帶捆綁,再以牛皮紙袋包裝後放入手提袋,但鄭文燦返還時,錢是以橡皮筋綑綁後直接放在手提袋內。
檢方認為整袋錢重達5.53公斤且綑綁方式改變,依此研判鄭文燦知道袋中是現金。
起訴書指出,廖俊松、侯水文等人在案發後均被收押禁見、無法串證,但對鄭文燦案情卻說法一致,且鴻展公司帳冊也記載此500萬元支付款項為「佣金」,另有相關監察譯文可佐證,因此認定鄭文燦犯行。
檢方認為,鄭文燦護航、附和特定私人進行土地變更開發,將全民利益坐享為私人金庫,惡性甚重,且花用賄款近1年後才因得知廖俊松被監聽、不得不返還;鄭文燦一再狡詞飾卸,毫無悔意,考量此案犯罪所得鉅額賄款高達500萬元,建請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2024/08/27
鄭文燦案 立委批臭不可聞
【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27日日表示,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並求處12年有期徒刑。起訴書詳細描述鄭文燦收了500萬元辦事,以及如何為富商權貴提供地方中央一條龍的農地變更,都與他先前質詢所揭露過的內容一致。
黃國昌說,然而,非常遺憾,針對他質疑此等「量身打造」的「貼心服務」,絕非鄭文燦一人可以完成,應該向上追查。但,起訴的範圍仍僅止於鄭文燦,至於案子為何整整壓了七年,則是連提都沒有提!
黃國昌指出,顯然法務部長鄭銘謙在立法院說「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只是在講空話!更讓人質疑,防火牆是否早就已經設好?
黃國昌直言,新潮流大阿哥鄭文燦雄厚的「政治實力」,也在本案中表露無遺!除了可以大剌剌地跟廖俊松說「國發會我講好了」,還能「掌握」廖俊松遭監聽並稱自己有看到監聽譯文,政治黑手赤裸裸伸向司法,難怪人民對司法的信心直直落!
黃國昌進一步說,此外起訴書記載鄭文燦在得知廖俊松遭到監聽後,除了返還500萬賄款以外,還一同把另外收受600萬不法的政治獻金也交還廖俊松;今年7月底鄭文燦台北的住處遭搜索,又另外遭查扣678萬5000元,不禁令人「肅然起敬」。
黃國昌表示,原來當民進黨的大官,隨隨便便家裡就有個上百上千萬現金,真的是「新臺幣淹腳目」!
黃濁昌強調,面對此一臭不可聞的貪腐弊案,絕不能因為鄭文燦已經被起訴,就想到此為止。到底是誰洩密、案子又為何一壓壓七年,一定要查清楚。否則,賴清德總統向國人承諾肅貪是政府的重要工作,再次淪為一場大笑話! 202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