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靠自己? 美媒曝掌握3關鍵 甩掉房仲爽成交

提到買房,不少人都認為透過房仲能讓買房子變得比較方便簡單。不過在美國,一位民權專家卻指出,隨著網路不動產交易平台的興起,想買房的人或許就可以當起自己的房地產經紀人,而當前買房的新頭號守則就是不要找房仲。

卡恩(Albert Fox Cahn)是一位民權律師,也是非營利組織「監控科技監督計畫」(Surveillance Technology Oversight Project,STOP)的創辦人兼執行董事。他在財經媒體《商業內幕》(Business Insider)撰文分享自己的買房經驗。

去年夏天,卡恩告訴當時的女友,他剛聘用一位房地產經紀人幫忙洽談購買公寓相關事宜。但女友的回應卻是,「聽起來像是一個騙局」。女友的說法讓他很惱火。因為他認為自己身為律師,自認知道整個買房系統的運作方式,包括買方要有代理人,賣方支付佣金,而該佣金由代理人和賣方分攤。

卡恩冀望房仲能幫他依照預算找到理想房源,但卻事與願違,他委託的房仲並沒有幫忙找到神奇的房源,而是進入銷售模式,力勸他接受他原本已經排除的房子。卡恩無意付錢給為自己做出不利選擇的人,因此決定解雇經紀人,自己開始嘗試找房。3個月後就順利買到公寓,而卡恩最終成了自己的房地產經紀人。

卡恩引用美國消費者聯合會(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資深研究員布羅貝克(Stephen Brobeck)的說法指出,許多人其實並不需要房仲來幫忙檢視房屋並處理買房的交易文件。布羅貝克表示,買房又不是什麼高科技的學問。

卡恩建議,想買房的人可以先問問自己以下3個問題:是否有網路連線?至少有7年級閱讀水平?是否喜歡省錢?如果都是肯定的答案,意味著你相當適合成為自己的房地產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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