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判決過輕 綠委提案:審理國安案件法官須具專業知識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提案修改《國家情報工作法》,新增第32條之2,要求審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必須具備國家安全專業知識,並在專設的國家安全專業法庭中進行審理,以確保國家安全不受威脅。

陳冠廷指出,考慮到近年來許多違反國家安全法的案件中,法院對犯罪者的判決經常過輕,甚至在法規日益完善的情況下,仍舊無法有效遏制共謀犯罪的勇氣,這對國家安全的維護極為不利。

此外,根據法務部的統計,從2016年至2023年8月,許多國安案件的判決過於寬容,平均刑期僅為6個月,這種判決讓共諜等犯罪分子有恃無恐,顯然不利於國家安全。因此,這類案件應由具備相應專業知識的法官審理,並由司法院設定必要的專業訓練時數及認證標準,以提升法官的專業程度和判決的嚴謹性。

陳冠廷表示,誠摯請求同仁以及全民的支持,以強化我國的國家安全法律架構,保障國家及人民的安全不受侵犯。(摘自民進黨立委陳冠廷粉絲專頁)
陳冠廷表示,誠摯請求同仁以及全民的支持,以強化我國的國家安全法律架構,保障國家及人民的安全不受侵犯。(摘自民進黨立委陳冠廷粉絲專頁)

陳冠廷表示,誠摯請求同仁以及全民的支持,以強化我國的國家安全法律架構,保障國家及人民的安全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