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內閣的第一份考卷-815大跳電


專欄作者=方儉 (攝影/蕭芃凱、圖片合成/王子寧)

815全台大停電,當天逼走了路人甲經濟部長李世光,可以說是壓垮林全,或是成全林全下台階騎的駱駝。林全下台完美身影中,最後一天出爐《815停電報告》留下了「法定備用/備轉容量率」的問題,將成為賴清德接任閣揆後必須面對的問題。

要釐清問題,必須先把問題定義清楚,其實在去年林全首肯進行的「開放台電」活動中,已經證明沒有「法定備用(或備轉)容量率」這回事,但是台電以及所謂的學者梁啟源、吳再益卻把備用容量率曲解為「法定」的要件,好像達不成「法定備用容量率」就是犯法。

事實是如此嗎?我們去經濟部能源局的官網、台電官網根本找不到「法定備用(備轉)容量率」的法律,唯有「備用容量率」是依據《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是「備用容量率基準值:指電業依電業法規定提報,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及公開之備用容量率數值。」依此準則,備用容量率是「預估值」,計算並公開之未來六年每年預估備用容量率數值,這是6年的預估值,怎麼會變成「法定備用容量率」?

「法定備用 /備轉容量率」根本是個幌子?

簡言之,這是台電自己報給經濟部的數值,並非「法定數值」,有人硬是把這誇大不實的標示為「法定備用容量率」。

台電提出的15%備用容量率,長期以來都受到民進黨大老的質疑,也在公聽會中公開討論過,我曾出席過幾場,每次都證實沒有「法定備用容量率」,前行政院長謝長廷在2012年公開表示:「馬政府執政四年來,台電備載容量最多曾高達二十八%,等於浪費高達一千多億元,其中一定有弊案,他懷疑背後有金錢操縱,呼籲特偵組或檢方應立即介入調查。」

當時監察委員黃煌雄亦專案報告提出:「上述備載容量過高,導致發電設備閒置,卻還要向民間電廠高價購電的不合理浪費缺失,並約詢台電員工及學者專家,做出改善建議。」

815大停電,台電順勢鼓吹蓋電廠

沒想到這次行政院815大停電專案調查報告又給台電「法定備用容量率」大復辟的機會,9月8日聯合報幾乎用大半個二版來強調「法定備用容量率」,台電順勢鼓吹要蓋更多的電廠。

2012年至今,也沒有多用電,但是電廠卻多蓋了很多,發電量的分母增加了,但因為經濟不振,用電的分子並沒有增加太多,為什麼「備用容量」會不夠?

很多人誤以為如果核電投入,「備用容量」就能增加,815就不會停電,顯然這些人並不清楚供電、用電的質與量的問題。持此議愛核電者,可能根本不了解核電本質特性,要啟動發電,需要72到48小時,如何作為備用電力?

一般人不常見過電力機組,很難想像不同的機組是如何發電,發電的質與者關係如何,可以用車輛來比喻,像摩托車,車小且輕,起動迅速,加速快,擅長短程衝刺,這種起動快、加速快的機組可做為尖峰用電的調度;有些機組像運貨的火車,起動很慢,加速也很慢,但是運量大,在尖峰時幾乎不可能調度,就像大火力電廠、核電廠。

在調查報告中指出:「備轉機組可分 3 為:第 1 級機組(Primary)係指 30 秒完成升載、第 2 級機組(Secondary)係指 10 分鐘完成升載者、第 3級機組(Tertiary)係指 30 分鐘以上完成升載者。」

備轉機組不等於「備用」

要注意,這裡是「備『轉』」,不是「備『用』」,「備轉」英文是spin reserve,是指這些機組是轉而不用,像是車子怠速,引擎在轉(耗油),但是沒有動(發電),所以這種「備載」容量的單位成本非常高,如果不發電,一直耗燃料,那麼平均單位發電成本是無限大(再小的數除以0,等於無限大)。

備用容量,是指有多少「可用的」發電廠備用,但是調度可需要時間,不是隨時可以調度的,因為如果是冷停機,要發電,有些要數小時(如天然氣),有些要3天(如核電),這要有預測、預判,讓發電機組輪番上陣,所以要用6年的預估量來計算。

我一直在強調的,發電機組不同於一般電機,首重穩定性,所以不應該也不能在大修以外的時間走走停停,這會讓電力供應極不穩定。特別是大型機組,如大火力動輒0.5G以上,或是核電廠,核二、核三機組1GW,任何一個機組閃失,都會「動見觀瞻」。

一般在計算備轉、備用容量時,要考慮最大的機組、電廠無法供電時,要有其他餘裕的電廠補上去,像核電廠如有事故,立即失去2GW,也就是要有2GW的水力或汽電共生廠瞬間補上去,才能發揮救援作用,否則就要立即停掉部份用電,才能確保電網系統的安全。

像815大停電是大潭火力電廠失去2分鐘的天然氣供應,瞬間丟掉了4.15GW的供電能力,如附圖,請問這次調查委員,這種情況要有多少備轉、備用的機組來救援?


這已經超過了備用容量或備轉容量的定義事故,因為不論備用或備轉,都是基於「可預測」的電力供應減少,像815這種情況是「不可預測」的,不是用以預測評估為基礎的備用或備轉可以解決的。一般人就算了,但是負責調查事故的專家委員誤把馮京當馬涼,就不該了。

如果真要解決這種「千載難逢」的事故,最快可以調度的第1級機組30秒內完成升載,是靠水力、汽電共生機組,那也就是要有超過4GW的水力或汽電共生,前者需要蓋水庫,不可能,後者則有8GW,但是台電始終不把它們納入,依照台電承認的5.17GW的汽電共生是屬於在尖峰期保證供應的電量,但是就算調度出來,也有30秒的時間差,還是難逃跳電厄運。

再多機組都救不了815大停電

就算具備再多的備用或備轉機組,也不能解救815大停電,該停的還是要停,因為這是供電系統過於依少數大電廠,也就是「把太多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的問題。

這是系統性的問題,不論是小兵誤觸,飛鳥撞擊,或是彩帶掛線,各種天災人禍都會造成這樣的問題。台電也曾指出,即使備轉容量率高於15%,還是會停電,815大停電和備轉容量、備用容量不相干的。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更說過,15%備轉容量是曲解法令

行政院不是不知道,所以8月21日林全在立法院專案報告時說過,備轉容量7.2% 就可穩供電,足以因應核一、二廠同時跳機,一點也沒錯,媒體也報導過,但到了9月7日又轉向要增加備轉、備用容量率到15%,如果不是記者、編輯不用心,就是「別有用心」,滿足台電業配新聞的需要。

專案報告中指出:「讓備用容量率可達法定 15%。並研究建置一定比例可快速升載之電力設施(如,水庫式發電、抽蓄發電等),以因應電廠機組瞬間跳機之電力負載緊急需求…」顯然「法定15%」是不實的,此外以「水庫式發電、抽蓄發電」,台灣不可能蓋水庫了,抽蓄機會更小,而且成本超過每度10元,更是不可能做到的,說了等於白說。

基本上這份調查報告並沒有解開電力系統性的問題,815大停電過了,不斷的誤診、誤會,台灣只能在一次次的大停電後,像變形蟲一樣在不斷的嚐試錯誤而不學習嗎?賴院長一上台就接到蔡總統「非核家園,穩定供電」的指令,如果不搞清楚815大停電的問題,恐怕這兩個目標者會幻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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