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士葆駕車未禮讓行人 斑馬線撞2婦人致骨折、頭部撕裂傷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9日晚間駕車行經台北市瑞安街208巷口,左轉時疑似未禮讓行人,撞傷兩名正趁綠燈通過行人穿越道的女性,導致63歲張姓女子、59歲蔡姓女子骨折、頭部撕裂傷送醫。賴士葆酒測值為0,事故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綜合媒體報導,賴士葆當時開著休旅車沿瑞安街208巷往北行駛,至巷口要左轉時,撞上正要通過班馬線的行人,張姓婦人左腳踝骨折、蔡姓婦人頭部撕裂傷,均送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治療,無生命危險。賴士葆左前車頭受損、未受傷。

賴士葆也接受警方酒測,酒測值為0,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釐清。賴士葆向媒體表示,對自己肇事感到相當抱歉,他說單純沒有看到行人,不是故意,他在製作筆錄後,趕到醫院向兩名傷者致歉,並承諾負擔醫療費用及配合調查。

針對不依規定停讓行人的駕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已加重處罰,依同法第44條,去年6月30日起,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