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坦言曾想修財劃法 盤點後驚覺中央只能撥500億
卡關25年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在藍營確認議事錄後確定送出財委會,兼任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賴清德今(13)日在中常會上坦承自己過去在台南市長和行政院長任內,確實都曾經有所檢討,但最終未能把修法版本送進立院,是因為當時盤點發現中央政府只能再撥出大約500億預算規模。賴總統說,估計如果依照國民黨版本,從中央拿走6600億後,剩餘資源恐怕不足以支應國防外交、緊急災變或其他重大建設,賴總統說,目前的制度是相對穩定的做法,呼籲立委審慎推動財政改革。
根據轉述,賴清德主席是到了會議尾聲,才針對財劃法發表看法,表示中央在扣除地方補助及法定支出後,實際可以支配總預算大約是7700億;按照國民黨團版本,要從中央拿走6600億,而且還不改變「一般性補助款」配額的話,將造成中央政府重大資金缺口。
賴清德說,過去省府時期,中央和地方財源分配,中央佔60%、省政府11%、地方政府29%。國民黨認為現況卻是中央75%、地方25%,所以透過修法要拿回15%。事實上財政部也提出試算,如果按照國民黨團版本,中央政府需要再撥出6600億給地方政府,但這部分和事實有所落差。
賴清德說,如果按照總預算3兆元來計算,15%應該是4500億元,但國民黨團版則是6600億,而且中央政府目前拿到的也不到75%,「一般性補助款」就將近2500億,來到5%到6%,這部分就已經是給地方使用,換算各地方政府實際上的資源已經超過30%。
至於國民黨團提到過去省府的11%都被納入中央,應該回歸給地方。賴清德解釋,這是因為省府事權都由中央來負責,包含改制為國立高中的省立高中、改為部立醫院的省立醫院等等,如果國民黨主張這部份的收入也該分配給地方,那相關的工作是不是也應該由中央轉移到地方?
此外,在野黨質疑,賴清德過去就曾經主張要修《財劃法》。他坦言,在擔任台南市長和行政院長期間確實有過多次討論,就任行政院長後還曾擬出草案,但最後並未送到國會審議,原因在於當時盤點中央政府只能再撥出大約500億預算規模,草案如果送到立法院,後續中央分配給地方的預算不斷膨脹,就會超出中央政府財政能力,所以當時直接就把這500億分配給地方政府。
賴清德說,綜觀過去8年,中央對地方補助不斷提升,明年中央還要撥出1兆0151億元給地方政府,已經是歷史新高,各地方政府財政都已經大幅改善,部分縣市甚至還出現歲計賸餘,如果這樣還要把中央的6600億分配給地方,可能會造成沒有人力去執行爆增的預算,出現「預算過剩」甚至浪費的狀況,這也是行政院為什麼說目前版本就是最好版本。
賴總統說,《財劃法》制度就是相對穩定的做法,希望立委們審慎推動財政改革,也希望大家跟著民進黨團的腳步一起努力。(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