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美惠籲視財政放寬淹水補助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八二三大淹水,台南市議會議長賴美惠三十日上午主持第八次定期大會總質詢議程時,特別向列席備詢的代理市長李孟諺呼籲,請市府依照財政狀況,在合理、合法、合情考量下,檢討放寬五十公分淹水補助認定與金額。
依據中央相關辦法,災址處淹水深處逾五十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的現住戶,可提出申請,經核定後,由地方政府發給兩萬元救助金;此外,根據《社會救助法》第二十六條,針對住家淹水五十公分以上住戶,各縣市可自行訂定災害救助費用,每戶上限兩萬元,台南市目前為五千元,其它縣市最高達一萬五千元。
賴美惠表示,連日來聽到許多議員反映及受災戶投訴,認為市府對於淹水補助必須超過五十公分的規定,相當不合理,對受災戶來說,即使淹水深度不到五十公分,家具照樣受損、生活出入依舊相當不便。
賴美惠說,雖然李市長答詢時,提及嘉義縣曾發生里長、里幹事因莫拉克颱風災損認定而遭到法辦,造成相關承辦人員態度更趨謹慎,她仍希望在合法、合情、合理情況下,研議放寬認定標準及補助金額,讓飽受淹水之苦的受災戶,得到一點點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