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黑心錢!過期火鍋底料改標再賣 緩起訴代價出爐

高雄市三民區「興中華」和「興聯發」兩家公司,將公司倉庫裡過期2、3年的火鍋底料等產品,重新打印日期出售。高雄地檢署偵結,裁定緩起訴,緩起訴的代價是必須向國庫繳納320萬元處分金。(林憲源報導)

「興中華」和「興聯發」兩家公司負責人黃姓男子(48歲)和林女(40歲)是夫妻關係,110年9月被查獲將過期2、3年的火鍋底料以及十三香等六項過期產品,重新打印有效期限,賣給不知情的下游業者,根據檢方計算因此獲利154萬多元。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說明,黃男林女兩夫妻和2名員工落網後坦承犯行,遵照衛生局要求回收過期產品銷毀。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業務登載不實、詐欺得利等罪嫌,但考量被告等人自白犯罪,且配合衛生局銷毀過期產品,裁定緩起訴,期間2年,並命黃姓夫妻等被告須向國庫支付320萬元處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