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鴿豪賭2.3億 會長緩刑3年

中國時報【陳淑芬╱台中報導】

台中檢方偵辦豐原鴿友會俱樂部賭博案,發現2014年兩季賽鴿下注總賭金高達2億3000多萬元鉅額,查扣彩金6000多萬元;會長賴信機抽佣高達1200多萬元,獲利之豐令人震驚。檢調偵辦後,台中地院昨依賭博罪判賴有期徒刑1年,必須向公庫支付600萬元,並沒收50萬元,但宣告緩刑3年確定。

法院同時對該協會王姓女會計判刑9月,向國庫支付20萬元,宣告緩刑3年,而184名賭客則被判罰金5000元到2萬5000元,法官更援用「過苛條款」酌減,僅沒收查扣總彩金2000多萬元。

動保組織檢舉 檢調收網

賽鴿賭賽在台灣風行多年,引起國際動物保護組織「美國善待動物組織」關注,2014年向警政署檢舉,案經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豐原鴿友俱樂部賭博案,並調閱金融機構資料。

警調在2014年12年及2015年1月間2度發動搜索,查獲俱樂部賴姓會長及王姓女會計接受會員下注,在2013年春季1月至4月及同年冬季7月至12月間賽鴿賭博,接受下注總賭金就高達2億3000多萬元,賴男抽取5%不等的佣金,短短1年就賺進1200多萬元佣金。

賭客十賭九輸 沒收2千萬

檢警查扣未發放的彩金6600多萬元及賴男的佣金1200多萬元,並依賭博罪起訴賴男、王女及186名賭客。

台中地院二審法官審酌賴男在偵查中已未再接受下注,抽佣的1200多萬元視為犯罪所得,但「賭博有輸、有贏」、「十賭九輸」,若採總額沒收有過苛之虞,且須支付國庫部分為600萬元;依刑法「過苛條款」整體考量,宣告沒收犯罪所得50萬元,總共為650萬元。

184名賭客則依賭博罪處罰金5000元至2萬5000元不等;其中,29人在鴿賽中輸錢並未獲賭金,裁定其他155名賭客沒收所查扣彩金的1/3,共沒收2220萬多元;其餘2/3則發還給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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