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裝置藝術的誤區 垃圾與藝術的拉鋸戰
記者鄭松維∕專題報導
何謂藝術品?美術界學者概括幾個原則:首先,藝術品是人工製品或者自然物件,經由藝術家製作或選定做為審美以及傳達某種觀念之用,而且,創作者的身分要由藝術產業界來公開認證。在藝術範疇中,早已存在既定的理論與通則,決定何者為藝術,何者為非藝術,大致上,不外乎「物件」、「藝術界」及「藝術理論」等構成藝術品的完備條件。
新光人壽曼哈頓世貿大樓前公共藝術。(攝影∕記者鄭松維)
在公共空間利用廢棄物製作的裝置藝術,是一項顛覆美學的挑戰,即使它在視覺上並不美觀,卻賦予了廢物第二次生命。援用廢棄材料進行藝術創作的舉動,學界稱之為「升級再造藝術」,有時也叫作「回收藝術」,是將廢棄物或用過的材料和物品轉化為藝術品的行為,如果要定義它,認定為藝術品,其視覺形式必須產生美感或情愫力量,而被大眾賞識的作品。
藝評家羅二松說,將回收的物品組裝成藝術品是一項絕妙的手段,如空酒瓶、破碎的陶甕、污漬的木料和玩具殘件或者汰舊的電腦鍵盤等,都可以結合變成想要的任何形狀,取決於如何看待這些廢棄物品。創作藝術品不論是前衛或廢物利用,構成的元素是顏色、形式、線條、形狀、空間、紋理和價值的視覺組成部分,它可以是二度或三度空間,具描述的、暗示性的或不具形象的,平面或立體僅在於高度和寬度的形式差異。
嗜好利用廢棄物製作藝術品的人,個性大都內向、剛毅木訥,卻很善於經營自己如何與旁人共處,喜歡消磨額外的時間來進行思考,漫無目的地籌畫方案來簡化生活,並經常邀約毫無二致的群組聚會烘托氛圍。他們以單一和果敢的精神,散居在荒郊鄉間,在充滿奇思異想和自然氣息的環境工作,堆積乏人問津的作品也不在意,總懷著鳳凰涅槃的夢想,堅持朝向願景前進。
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複合大樓前公共藝術。(攝影∕記者鄭松維)
美國知名影星貝蒂·戴維斯曾指出,藝術和垃圾之間有一條微妙的界限,而且這項拿捏分寸是合理的。事實上,國際間有一些當代藝術作品無論怎麼看都不像是所謂的「藝術品」,也有一些運氣不好的藝術作品,因為外觀被認為是垃圾而被丟棄;這種斗膽挑衅視覺美學,試圖故弄玄虚營造某種特定的情緒反應,如同驚悚影片中,讓觀眾感受到焦慮不安,而這緊張隨後也會得到緩解。
台北時代寓所大廳內裝置藝術。(攝影∕記者鄭松維)
羅二松表示,2015年,在義大利北部波扎諾的當代藝術館,發生過一件令人尷尬的趣事,有藝術家用空瓶子和餅乾製成的藝術品,被清潔人員誤認為垃圾,而清理乾淨,僥倖的是,垃圾被分類處理、回收和修復並不困難,展覽於事發三天後重新開放。歸根究底,任何物體都可能搖身一變成為藝術品,但它務必適切三大準繩:藝術家的意圖、「這是一件藝術品」的聲明,還有,將作品放置在「正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