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飛前開啟逃生窗 旅客遭罰1萬元

蕭姓男子搭機時,起飛前開啟機艙內的逃生窗,地勤人員發現通報航警局處理,蕭男供稱,他每次搭交通工具都會試開逃生設備,不知道自己違法,警方今天依規定對蕭男處以一萬元罰鍰。 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台中分駐所所長湯貴麟今天受訪表示,九日上午七時多,台中分駐所接獲華信航空公司通報,指出七時十五分由台中飛往澎湖的班機,台勤機坪作業人員執行例行性航機外觀檢視時,發現逃生窗遭開啟,立刻通報機上空服員處理。 經空服員詢問坐在逃生窗旁六十歲蕭姓男子,是否曾開啟逃生窗,蕭男承認有開啟,便通報台中分駐所處理。蕭男向警方表示,他每次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會習慣性檢查逃生設備是否正常,避免有緊急狀況影響逃生。 蕭男說,每次他搭乘遊覽車時都會開看看逃生門,但不知道搭乘飛機不可以,對自己無知行為感到抱歉。華信航空公司表示,因班機正進行旅客登機作業,尚未關閉艙門,蕭男行為並未影響飛航安全,但需重新實施艙壓測試,導致班機延誤五十分鐘後起飛。 警方表示,蕭男違反民航法規定,在航空器上「無故操作其他安全裝置」可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今天依規定對蕭男處以一萬元罰鍰。